·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虽然现在的建筑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规模化的管理体系。工程在完工以后,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有些时候可能会选择抽查的方式。但是可以保证,只要是正规的建筑公司,基本上建筑工程质量都是有所保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受伤后多久进行工伤鉴定? 受伤后多久进行工伤鉴定?对于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标准,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确定治疗终结的时间。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情严重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实务处理当中,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伤残鉴定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在我们的生活中工伤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工伤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对于工伤的相关规定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工伤认定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检验部门的,工伤认定我们一般都会认为去做伤残鉴定,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工伤认定一定要到事故发生所在地吗?一,当用人单位所在地与事故发生地不一致的时候,受伤职工有权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认定工伤,也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认定工伤。二 ?,如果有用人单位已经为受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
·公司招聘的入职方式有哪些? 学校和社会是两个天然的培训场,一个培养专业知识,一个培养社会实践。现在,很多公司和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也有许多的入职方式。不了解的人就很容易错过而失去机会。那么,公司招人的入职方式有哪些?今天,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1、社会招聘何谓社会招聘,社会招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往届的有工作经验的人群,基本上已经从事工作2年以上,比较关注的是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与所需求职位的匹配度,一般是通过各...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用电的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电的种类分为强电和弱电。我们生活中常用的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这些功率较小的都要称之为弱电。但是,我们常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即使是一些常用电,如果粗心大意,满不在乎的态度,一旦发生漏电和其他用电过程中的危险事情,后果都是不可逆的。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对于弱电工程的管理也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的自然人。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必须是公司注册之后吗 其实公司在没有注册之前,国家根本就不允许其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如果违反国家的这一规定的话,就属于非法经营。公司要发展,要雇佣员工的第一步,也是必须要在工商局注册以后才可以。可是有部分的劳动者相当的欠缺法律意识,在公司还没注册的时候就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法律常识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必须是公司注册之后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必须是公司注册之后吗? 如果对方是未注册的公司签订合同履行...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一、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 很多时候,在用人单位有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也是要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依法要求双倍工资的支付。那么实践中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
·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以面临的环境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工人每天所面临的环境可能都会存在着巨大的噪音,这样会对自己的听力造成一定的损伤。当听力造成损伤以后,也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按照鉴定标准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一、听力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工伤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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