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所进行。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事实与理由: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此致××法院具状人:周×××年×月×日
二、探望的方式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 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 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 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 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 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 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对于父母而言,应考虑到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有无传染性疾病等)、个 人品德等情况来加以确定。探望权虽为父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决定以何种方式探望子女时,既应考虑到父母的因素,不因 探望权的行使给父母的工作、生活造成困难与不便,又要考虑到子女的需求与子女的最佳利益。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之后自然家长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权他就意味着以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所以对这个问题一定要慎重对待。具体可以请一个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一、有离婚协议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监护权可以变更,但变更监护权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这都是自由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决定。但就离婚来看,实践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那究竟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


·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
    重婚与出轨是不同的,重婚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重婚已经触犯了刑法,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那么如果是丈夫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秉承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发现丈夫触犯了重婚罪时,妻子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像其他公诉案件一样司法机...


·如果婚外有子女是重婚吗
    如果婚外有子女是重婚吗?1、婚外有孩子不一定属于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2、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二、对于重婚如何认定1、...


·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
    虽然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为准的,但实践中大部分人还是以举行婚礼为准。那么,今天我们就主要说一下,在举行婚礼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婚礼前半年需要购买准备的东西: 1、确定婚期的大致日子 动员人员:双方父母长辈 你们需要坐下来,翻翻老黄历,挑挑好日子。 2、确定婚礼预算 动员人员:自己实力不够,只好求助父母 你们从现在起,就要把各自的存...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近年来,离婚率屡屡上升,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伴随离婚问题而来,财产分配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成为困扰很多夫妻的难题。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做出了怎样的规定?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搜集整理了与离婚后抚养权归属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毒。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日益上升,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而离婚其实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尤其是孩子的未来。因此,关于离婚的抚养权问题就收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


·离婚律师费用大概要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大概要多少钱?离婚律师费用在法律上未作统一明确,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一般情况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另外,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师开价在这个范围之内,都应当算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


·一、涉外婚姻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涉外婚姻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与国内离婚案件的法律规定不同。国内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