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的理解: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A、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B、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A、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B、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C、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A、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B、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总而言之,离婚诉讼也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也针对有些回答。如果起诉离婚后,一方消失或拒不出庭,法院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是可以进行判决的。到底。


相关内容:

·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返还彩礼要注意哪些?
    近年来,结婚流行男方给彩礼给女方。关于这彩礼,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因此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确定的,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那么结婚之前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


·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伤害,公民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我国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而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也是根据内蒙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制定的。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蒙地区的国家赔偿情况吧。 一、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想和精神病人离婚,能签离婚协议吗?由于精神病人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不能签离婚协议,也就不能协议离婚,那要如何才能离婚呢?一般来说是诉讼离婚。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告诉你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一、精神病人能签离婚协议吗 精神病人根据这个精神病人的病情状况来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
    生活当中,许多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另一方就抛弃家庭离家而去,留下另一方独自抚养子女,赡养老人。那么,如果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呢?社会对此普遍持有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我们为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正处于困惑的你。一、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后可以分得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长期分居两地...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归谁婚后财产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1、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该财产还是属于这一方所有。2、若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要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其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分居两...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双方是已经持有法律承认的结婚证的,起诉方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即为当事人起诉,不得由第三方代为起诉。那么如果要进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呢?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一、起诉离婚的费用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复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复婚后的财产分割情况应当恢复到夫妻第一次结婚后的状态,属于个人财产的仍然个人所有。《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程序主要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约定双方在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对孩子造成的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但这种情况下是当事人最好也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轮流抚养协议要怎么签才合法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为...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
    一、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判例结果过低怎么办?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抚养费的数额在对方无固定工作的情况下,通常以被抚养人居住地人均消费支出为准。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的财产认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去认定,也是一大问题,我们这里举一个婚后个人财产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的例子,来为您说明一下婚后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性质划分。 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