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

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资产并购指并购方通过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际控制目标公司。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在并购交易主体、并购交易标的等方面有所不同,涉及到法律审查要点亦有不同之处,本指引仅对境内股权并购贷款审查中较易涉及的法律规
一、国有股权并购
本文所称国有资产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有偿取得对目标企业国有股权,获取对目标企业控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产权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并购方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方必须为法人,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并购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二、上市公司并购
本文所称上市公司并购,指境内并购方通过持有上市公司一定比例股份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并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外资并购
本文所称外资并购,指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并购方并购其他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被其他企业并购。并购方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资准入、产业政策以及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变更而使用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三)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十三条规定,被并购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其他企业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必备投资者的股权,应符合《规定》对必备投资者的要求;购买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股权的,应符合《规定》第六条对其他投资者的要求。
(四)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规定,并购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境内并购方企业”和并购方为了并购而专门设立的
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此,并购方为境外企业的,不得对其发放并购贷款
以上我们大概了解了资产并购贷款和股权并购贷款的不同,关于并购贷款是否涉及股权方面的资料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从以上看来并购的贷款几乎都会涉及到股权方面的内容,因为并购的主体本身就大多为公司法人,这样涉及到股权是很明显的。因此,在并购时,要将被并购方的股权了解清楚。



相关内容: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本文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务债权进行清算的话,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债务清算。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一、在我国法条中什么是债务清欠?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


·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骗取贷款罪的主体是哪些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
    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债权转移到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就对债权进行了审查,那么,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债权转让是需要审查债权的真实性的。债券转让有如下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可能的,只要满足其判缓刑的标准就可以了。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


·商业活动中转让股份包括债权债务吗
     商业活动中转让股份包括债权债务吗 包含的。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 ...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一、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或者来自于哪些方面呢?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 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涉及到该地区、该行业的利益,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对内实行特殊...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
    欠钱宣判后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申请执行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如果债权上经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要先起诉后再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