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

您都知道关于借债需要保证人。借债人,以及债务人三种人组成,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如果不行是因为什么?您对于保证人以及连带债务人的司法解释可能不太了解,下面一起关注一下这方面的额内容。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
保证法、物权法均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相关知识:保证人与债务人有什么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保证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保证法第31条对此做了规定。保证人求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的要件第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第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保证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求偿权。第三,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保证人的求偿权为一新成立的权利,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从保证人承保证证责任完毕时起算。保证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该条规定了两种情况:其一,主债务人破产时,已经履行保证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求偿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其二,主债务人破产时,保证人并未实际履行保证债务,也可以将求偿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解释》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我国法律规定了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保证人必须是出了本人以外能够出来做担保的人,保证人必须具备能够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与债权人是连带关系,最近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就是求偿权也就是说如果主债务人破产,那么保证人也能够参与破产程序。



相关内容: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一、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起诉别人 没有欠条要加强证据。没有欠条,有转账凭证的,可以先收集,并且想办法让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起诉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起诉状,n个被告就提交n+1份。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3、各类证据,如转账凭证、录音等。 二、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


·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
    在当今社会,随着现金活动的加速,人们之间的假贷也越来越频频,对立也随之加剧,特别是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问题,因此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显得十分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讲述夫妻连带债务答辩状相对公平吗的问题及其相关知识。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首先,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企业运转时间长...


·债的种类具体包括哪些?
    债的种类具体包括哪些? 在大多数的民事案件当中,都会涉及到一些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当然对于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所对应的处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多样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首先就需要对债的种类进行很好的区分,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解决相应的债权债务的问题,下面给您说说债的种类具体包括哪些? 债有很多种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独特的意义。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1、法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包括侵权...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 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以相同,也可是不同。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通俗的讲,存款人把存单给了贷款人,贷款人拿着存单到银行质押,进而从银行得到贷款。 二、申请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主体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催收人员应该接受相...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民法典》第445条和第45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抵押贷款利率由各商业银行参照央行当年制定的基准利率予以一定范围内上浮,具体浮动比例取决于在哪家银行以何种方式申请抵押贷款、贷款用途以及贷款周期长短。 1. 若用于经营性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利率一般基于央行基准利率上浮20%。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22%;一至五年(含五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7%;五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88%。 ...


·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有时候手头紧需要借款,但是从银行贷款吧,可能因为资格不符合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贷款,有些企业会进行小额贷款,但是在个人方面,可能会进行民间借贷,那么,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民间借款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


·一、离婚的负债协议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
    一、离婚的负债协议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