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

房屋出卖人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往往要求购买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定金,但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或就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按揭、交易税费的承担等无法达成一致,意向金或定金的退还问题就有可能成为三方争执的焦点。

3、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

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居间报酬(也称交易佣金)和必要的居间费用。一套房屋买卖成功需要经历寻找合适房源、明确初步成交意向、订立买卖合同等诸多环节。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买卖双方议价不成,引起的中介费要不要承担,谁来承担,承担多少的纠纷。

二、怎么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的纠纷主要有定金纠纷、共有房屋纠纷和期房转让纠纷。

1、共有房屋纠纷

从法律上讲,房屋属于共有财产的,出售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司法实践中,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使用较长一段时间或者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法院一般不会判令该转让行为无效。但如果房屋还未交付使用,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一旦房屋共有人在知道该转让情况后提出反对,法院就有可能判定该交易无效。

2、定金纠纷

产生“定和订”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文字表述问题。除上述定金和订金外,还有如意向金、预付款等说法。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是订金、意向金还是预付款,交易当事人均不能要求双倍返还或者吃掉;二是定金交付数额问题。一旦一方违约产生纠纷,定金数量易产生争议。三是定金交付方式问题。定金只有实际交付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但具体操作却是由下家将定金直接交给中介公司,然后由中介公司交给上家。

中介公司收到下家定金后,往往会开具以下格式收据:“今收到下家某某多少意向金。如果上家同意以某价格卖房,该意向金转为定金”,这种定金支付方式对下家极为不利:一则与上家并无直接签署的协议;二则手中没有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条;三则很难获得上家已经从中介公司处收取定金的事实;四则没有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代收或转交责任。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上家收受定金反悔不卖房或抬高房价的违约情形,下家很难要求上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很难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

因此,在下家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明确界定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如果是代收,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应当出具上家委托书。否则,就要明确中介公司的转交责任。作为中介公司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如上家委托代收,应要求其出具代收委托书;如是转交,在上家收到定金后,应要求其出具收条。

3、期房转让纠纷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期房转让有以下两种:

(1)预订权转让。

这是典型的炒楼花行为,此种转让性质属于预订合同的转让,依法应征得开发商同意。在开发商因某种原因不同意该种预订权转让的情况下,购房者仍然应按约在预定期限内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否则可视为私自取消预订。

(2)期权转让,即预售合同签署并登记备案后的期房转让。

已付清房款的期房,转让不需要经过开发商同意;没有付清房款的,转让需经开发商同意。但是,何谓“已付清房款”,法律并无相应解释。在一次性付款方式下,“已付清房款”并无争议,该种期房转让就不需要征得开发商的同意,只需通知即可。

以上,是关于“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能有所帮助。在二手房买卖中还有可能会出现中介瞒骗业主并以一个较高的价钱与客户成交、假扮客户与业主谈判等等。所以当您准备买卖二手房时,建议您可以先去咨询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这样更有利于您买到自己喜欢价格又合适的房子。


相关内容: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出卖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等。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能变更吗? 可以变更,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吗?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吗有影响的,如果离婚协议中房子归女方了,男女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中心将房屋过户至女方的名下,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的交付原则是以过户为原则,意思就是说,你们必须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后,女方才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过户,可以签订房屋买卖之合同,但是并不发生物权效力。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如果是诉讼离婚携带法院判决,房管局通常会给予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房管局...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


·回迁房是什么?
    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何区别?回迁房作为一种政府在征地后赔偿给当地居民的房屋,其价格较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低了很多,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往往您对回迁房不够了解,那么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怎样的区别呢?就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


·房产税缴纳依据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国家征收每一部分的税都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对于房屋而言,会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根据不同情况缴纳的税率也不相同,对于私自买卖房屋不交房产税的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房产税缴纳依据是什么呢,下马由来为您解答。 房产税缴纳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以及菏泽市农村房屋补偿的相关情况向您做一介绍,请借鉴。一、法律对于农村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1、土地法修正草...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一、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一)、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


·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您都明白的事离婚会涉及到两大事项,第一个事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二个事项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过户,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不小。毕竟都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旦产生纠纷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该怎样避免法律纠纷 1、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


·杭州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在杭州,二手房屋交易在房产交易市场常见,因为很多人没有进行过房屋交易,所以对于杭州房屋买卖流程不是很清楚,在二手房交易时,更好的熟悉和掌握杭州房屋买卖流程,可以更好更快捷的进行而二手房屋交易,从而防止走冤枉路和吃大亏,同时除了需要学习杭州房屋买卖流程之外,在买卖房屋时有些注意事项一定也要注意。 一、杭州二手房屋买卖流程 1、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