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办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
·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
·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被告方在民事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二、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
·法律规定怎么算平时加班工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特别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怎么办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并不是卖身契,因为有些劳动关系转换比较频繁的用人单位,面对频繁更换的劳动关系不检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反而对提出离职的员工百般阻挠,以各种借口就是不正常的给其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
·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 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我们都知道,拥有公司的股权也就意味着对公司控制和管理的能力。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基于各种考虑,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金,企业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获得融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或补偿。下...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