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
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之后,就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履行。然而,在合同履行的时候,往往有许多人会对其中需要遵循的原则不太了解。那么,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呢?下面,的我们会为您总结一下几条供了解。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适当履行不同于实际履行。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提供劳务,至于方式、时间等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适当履行要求: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履行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内容仍难以实现。同时在一些合同中,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需要俩权人的配合。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4)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就是要求履行合同时,追求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合同利益。
履行合同中的经济效益原则要求:
(1)债务人要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方式运输;
(2)选择最体现经济合理原则的履行期;
(3)履行合同债务体现经济合理;
(4)选用设备体现经济合理;
(5)变更合同体现经济合理;
(6)对违约选择经济合同的补救方式。
四、情事变更原则
(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情事变更原则与有关概念之区别
1、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 详细内容
显失公平规则与情事变更原则有一定联系,因为情事变更原则通常是发生了一定的情事变更后,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不平衡,如果仍按原合同履行将显失公平。但二者毕竟有区别,因此显失公平规则不能取代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规则的主要区别:
(1)显失公平适用通常考虑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如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等;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要求当事人双方没有过错,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
(2)显失公平通常适用于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就意识到该合同所产生的不公平结果,并努力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势会导致当事人利益不平衡,利益失衡不是当事人求的。
(3)显失公平时,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而情事变更原则则发生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果。
2、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
许多学者将情事变更原则的事由限于不可抗力,认为情事变更是因不可抗力而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是当事人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实际上,不可抗力只是情事变更的一种类型,不可抗力不影响合同履行时,则不涉及情事变更原则。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到合同履行,但尚未达到不能履行时,合同尚能履行,只是履行便显失公平,则适用情事变更原则。二者区别:
(1)功能不同。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它既可以适用于合同责任,又可以适用于侵权责任;既可依法免除民事责任,也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则主要是指导合同履行的原则,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事变更的出现而仍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2)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方面。不可抗力引起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履行过于艰难或成本过高,当事人又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3)不可抗力的发生并不必然导致情事变更,不可抗力并没有引起当事人间利益失衡,则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而情事变更原则的事由不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其他事由。
(4)不可抗力出现后,当事人依法取得确切证据,履行法定义务如通知,则可以免除责任;而情事变更出现后,当事人主张情事变更,应向法院请求裁判,法院如果驳回请求,则合同仍应履行。
3、情事变更原则与危险负担 详细内容
危险负担指双务合同中,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一方的债务不能履行时,所引起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 情事变更原则与危险负担规则相似之处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而且都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宗旨。不同在于:
(1)情事变更原则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适用范围广泛,双务合同单务合同都要适用;而危险负担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目的是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
(2)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结果是变更或解除合同,从而维护当事人利益平衡;而危险负担规则的适用主要是解决危险归属的分配问题,不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
(三)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如下: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合同成立的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
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是由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如果是由可归责当事人,则应由当事人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4、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
(四)情事变更的效力
情事变更的效力二大法系不同,英美法规定,合同订立后,发生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受挫,法律应确定当事人之间所约定的条件不成就,从而使当事人的债务被免除。大陆法中如德国法认为情事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我国从目的看,情事变更原则意在消除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显失公平,从而使合同在公平基础得到履行,或依诚实信用原则解除合同。从效力上看,情事变更原则体现为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是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解除合同是彻底地消除显失公平的现象。根据情事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一方解除合同致另一方损害,则应给予赔偿。
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职责是非常重要的,以上的内容即为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的原则。对相关需要遵循的原则有所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在履行合同中,一定需要诚实守信,按照合同的规定,切忌投机取巧。对上述原则有所了解之后,希望您能牢记相关原则。
相关内容: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
一、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合法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是合法的。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
在当下这个社会,契约精神很重要,于是合同就应运而生。依法成立的合同 ,是受法律保护的。与他人合资做生意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签署合同是毋庸置疑的,有了合同就有约束力及法律效应。今天我们就带来了一份合资合同模板,供您参考!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在现代经济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双方权利的重要依据.但交易风险无处不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等随时可能发生变故。在明知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遭遇巨大损失时,如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来规避潜在的风险,减少经济交易中自身利益损失呢?下面我们就简单的和您聊一聊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中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 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u型,截面尺寸20×...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对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般非专业人员对于其区别可能并不是很知道,而在许多人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也不会仔细研究,从而导致后续可能有争议或者麻烦。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要进行区分。那么,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征?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涉及到合同的履行问题,这一点也是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主要用途。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无疑就是对于合同履行的进一步规范。同时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为了更好的让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够善意诚信地履行合同。那么你知道合同履行管理包括什么内容?所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特征?的我们...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抵押和质押以及担保是经济活动中的三种常见的活动,抵押和质押更是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三者经常会被弄混,不同的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三种合同的区别。
一、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概念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及其优点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