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法律规定,期房可以作为抵押人的资产进行抵押,要想顺利完成抵押,拿到贷款。抵押人需要和开发商到房管局开具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这是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重要凭证,那么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一般怎么写?期房抵押登记如何操作?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期房抵押证明书期房抵押证明书

期房抵押证明书期房抵押证明书

房管所:

经我单位审查并与 协商确认,购房人购买我单位坐落在某某地段商品房住房壹套,房号为 ,建筑面积 方米,总售价为人民币,已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某某号宏建现经我单位核实,同意购房人用该房作为抵押物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抵押贷款,购房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款应专款专用,必须由银行将该贷款直接拨入 我单位指定账号,否则此抵押证明书将失效,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章

房管局

公章

日期

二、期房抵押登记如何操作?

1、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

开发商按规定必须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上登记的楼房坐落号应为局产权产籍科现场测绘并统一编制的楼房确权号。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

期房买卖双方签约时,应使用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由预售方持预售合同到市房管局市场监察科申请登记,经审查加盖登记专章,准予登记后生效,副本一份由市房管局备案。

3、办理贷款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及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三方须持已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预付款凭证及其他证明、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查核准后,颁发《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给贷款银行。凡已办理抵押登记备案而贷款抵押关系未终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并通知贷款银行、抵押人。

三、期房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交证件:

1、申请

2、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

3、贷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由此可见,期房抵押又给我们老百姓多了一条融资渠道,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是房管局开具,证明期房已经抵押登记,具备抵押条件的证明性文件。银行据此发放贷款。我们去开具证明的时候记着要带齐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同时也需要开发商一共办理。
相关内容:

·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
    房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在协商解决时,应把握以下原则:(1)自愿...


·婆婆的房子离婚能分吗
    婆婆的房子离婚能分吗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该问题中所谓婆婆的房子能不能分,应该视情况而定,假如婆婆还在世,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婆婆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其儿子,也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分割。二、房产是婆婆名字离婚后能分房产吗1、不动产的物权变更、设立、消灭以及转让经过依法登记的话,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很多人都租赁过房子,但是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上所要缴纳的税费比如印花税却知之甚少,印花税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二、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己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这样就完成了缴纳的义务。印花税的主要纳...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只能由一方获得财产权,可以通过共同竞价的方式来处理。继承权的接受,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的主体是公...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变卖的。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宣传虚假广告风险 在房地产市场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采取期房的形式来运作,以售“楼花”的方式进行销售,以此获得项目开发的建设资金,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由于这种形式的特殊性,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购房者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来决定是否购买其商品房,因此,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广告宣传设计如何,将直接影响着期房的销售情况...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规定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公民在得到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出租,房屋租赁者在得到房主的同意之后,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此时,三方需要按照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并签订转租协议,由于在签署协议之后,就会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作用,故而需要谨慎。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 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作为投资。但是房屋紧张和房价高涨的现状使得我国政府对二套房的购买标准有严格要求,二套房的首付比之首套房的首付要高上许多,宁波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什么? 一、宁波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什么? 1、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中央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那通常法院是怎么对离婚房子归属划分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


·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虽然什么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就产权方面的风险来看,主要还是体现在二手房上。有的人购房心切,正是被人利用这一点,将本身自己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产权的二手房出售给他,为避免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一、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1、二手房“卖房者”非二手房的产权人。 (1)某些不法之徒利用其正在使用二手房或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