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对于行政拘留,想必您是比较熟悉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对于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在拘留所进行执行,但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有着本质的区别,接下来让本站我们告诉您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请求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立即释放。也就是说行政拘留最长是八天,如果不起诉可以释放,如果起诉则根据审理案件需要的时间再延长,判决后如果需要服刑的才送拘留所。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不计入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可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执行行政拘留。

第一百九十六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

(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

(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九条 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罚款不因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

第二百条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不得妨碍被处罚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第二百零一条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二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并到公安机关将被担保人领回。

第二百零三条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遵守本规定第二百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担保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但被担保人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或者被处罚人逃跑后,担保人积极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处罚人的,可以从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百零四条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责令被处罚人重新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提出担保人又不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 保证金应当由银行代收。在银行非营业时间,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收取,并在收到保证金后的三日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办案部门以外的法制、装备财务等部门负责管理保证金。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第二百零六条 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

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都会执行行政拘留的,有一些特殊情况主要是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的,针对的是未成年人、老人等等,如果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话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


相关内容:

·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就是因为有些犯罪案件的特征已经明显区别于个人犯罪,所以我国才专门的在法律当中将单位犯罪单独的罗列出来。刑法当中也已经有很多的罪名都被列入了单位犯罪当中,因为单位犯罪归根结底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只不过取得公司利润的途径是违法的。下面本站我们将给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诈骗技术也不断的在升级,近几年因为非法集资而受骗的人屡见不鲜,在生活中非法集资得伪装术更是越加难以辨别。那么按照规定, ?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集资诈骗1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构成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


·刑事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近亲属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


·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
    在故意杀人中,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可以说就是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即实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很重的,那此时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 1、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


·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
    如果当事人因为民事诉讼而被起诉,他可能会选择其他的形式来为自己辩护,那么我们今天来讲述一下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根据有关的规定,自认认罪,其实就是指当事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一些罪行。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四项条件:1. 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2. ...


·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多少
    众所周知,滥伐林木数目较大,达到一定的标准,是会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是会对这种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犯罪行为处罚款甚至是有期徒刑的,那么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多少呢?他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行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林业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相干...


·山东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在我国各省市都是不允许存在的。但是在生活中,总是有一些人不走正道,总是想不劳而获,那么盗窃就成了很多人选择的一种犯罪活动。其实,盗窃罪在实施过程中是很容易酿成其他性质的犯罪的,因此,对于盗窃,必须严格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山东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六)盗窃罪 【量...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作证与虚假诉讼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
    酒驾拘留时间可以自定吗?酒驾拘留时间不可以自定,因为之所以做出醉酒驾驶的人员需要进行一个拘留,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触犯到了法律当中的规定,而这种拘留的话是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强制措施,不能够由当事人随意的来进行设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我国对酒驾的新规定如下: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酒...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该罪,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