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立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余;三为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四是解约定金,指作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五为违约定金,指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定金。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适用的基本规则是:《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令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定金的作用通常有两种:(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余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按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一般情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出现违约事项时,也不能适用订金规则进行处理,一般只能按照预付款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接收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返还预付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订金的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 月1日起施行)第22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在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头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注意认购书签订后的定金处理
        在认购书中经常会出现金、抵押金等说法,这样的约定不能一概的认为就是定金约定,而应该仔细分析。如果双方签定的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买受方—方能签定正式合同的,其交付的订金不退还,而如果出卖人不签定合同的应该双倍返还买受人已经交付的订金,那么这样的约定应是关于定金的约定。但如果没有双倍返还的约定,那么就应该认为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是订金的约定,而不适用定金规则。



        认购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功能。认购书是一种预约,是为将来订立正式的销售合同而预先签定的独立的合同,根据预约,开发商的义务是在将来与买受人签定销售合同,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而买受人的义务则是签定合同购买该房屋。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买卖合同的就丧失该定金;出售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销售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由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一方违约则会发生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结果。因此,买卖双方应在认购协议书中就签订正式合同过程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分别进行约定,以保护双方权益。



(1)如果买方没有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再次签订认购协议书,从而导致双方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卖方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任何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协议书中确认的条件,如房号、价格、面积等进行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成,改动一方视为违约方履约金。如果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退回买方;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由于卖方本身不具备房屋销售(预售)条件而导致认购协议书无效,由卖方向买方返还定金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如果由厂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真实而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6)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 一、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


·租房装修了有合同房东毁约怎么赔偿?
    租房装修了有合同房东毁约怎么赔偿?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租房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最好是协商约定了就钱的一份纸质的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租房期限出过了6个月的话,就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但是这个租房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协议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3、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


·房产公证后能直接过户吗
    房产公证后不可以直接办理过户。办理公证后需要凭公证处的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证书只是办理过户手续中证据或证明的一项,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原产权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明等。房屋过户的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有如下四种:1、 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继承人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 赠与房产过户。产权人如果要把个人合法的房产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一、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否有效?
    一、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否有效?未网签备案存量房是无效的,二手房买网签也必需进行备案,因为:1、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2、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交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3、购房合同备案流程:(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的地段进行产权置换。 5.因无法与...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
    现在我国好多省市,如果说是本市的公民要购买二套房产的话,二套房产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这些都是和第一套房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决定购买二套房产的时候,应该首先了解一下本省关于二套房的相关政策量力而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一、惠州二套房首付规定的是多少? 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200万的二套房,首付款可以少交60万。2年以...


·影响房价几何是什么?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从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设计看,房地产税应更多倾向人均居住房面积扣除和低税率,因此对房价总体影响不大,不会对房价带来明显冲击。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芹芹认为,从短期看,房地产税可通过增加保有成本,抑制投资性需求,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一方面,房地产税会增加房产持有成本,将部分空置房地产推向市场,使得市场供给骤增;另一方面,持有成本的上升也会使潜在购房者购房更...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一、继承家庭房产时容易产生的误区有哪些? 1、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的血脉就能得到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证。那么是否可以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夫妻的某一方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解答。 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