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是指当事人的房屋被我国的政府进行相应的征收行为,相关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补偿的金额,也可以选择置换的方式,但要写明置换的地点。下面我们就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类问题进行相应的解答。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一、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发布应当采用哪种方式?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一般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同时也可在征收范围周围较为醒目、便于查看的地点张贴,同时还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


二、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由此可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仅仅是将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决定的征收事项,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变成了公告,将其内容予以公示,其本身并不处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相关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三、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


四、 市、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没有依法作出公告,被拆迁人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公告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0年。


五、 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却没有交代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换句话说,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时交代了诉权的,被征收人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没有交代诉权的,起诉期限为1年。


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包括房屋被征收的合法内容。我国规定这类公示应该符合相关的流程,有当地的机关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符合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相应的公示,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


·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房屋产权和房产状况,签定买卖合同,交纳定金。 风险提示:产权的确定比较重要,确定的内容包括产权是谁,是否存在有共有人,如果有共用人,共有人应在买卖合中上签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在买卖合同中,另一方也签名确认,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如有抵押还存在一个赎楼资金由哪方提供的问题。 房产状况须确定是不是有承租人,承租人是不是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交纳的定金如果...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格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5、按照高于规定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安居工程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比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在认定“欺诈”时有其特殊性。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遇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城市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总少不了对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除,同时又必须为这些拆迁住房建设居住的房子。这其实就是今天要说的拆迁安置房了。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吗?实践中,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进行商品房预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调整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其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1款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2023 一、房产抵押去哪里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过户需要多少钱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二手房过户的转移登记费:80元/宗。 二手房过户...


·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其实,无论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都是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此时需要实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那到底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由于屋子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实现动产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且屋子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因此购买二手房时,卖方但愿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但愿先过户后交钱,如...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申请,向房屋拆迁单位递交《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房屋拆迁估价申请表》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一般的房屋过户是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有条件的情况下甚至会交出很高的税费支出,但是也有个别特殊情况可以使税费支出保证在最低,夫妻离婚是其中一种方法,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是多少?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税的,通常100元左右。 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但在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