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1、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3、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夫妻选择协议或诉讼离婚,在房产过户时需要的材料与手续是不同的。离婚后的房产过户与正常的二手房交易过户是不同的,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可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免收相关的税费,只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即可。


相关内容: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的流程是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也或者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对于产权的问题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也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拆迁也随之而来,这时候房屋的价值便会连升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时候纠纷便出现了。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买房子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买房子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会引发物权纠纷,无权进行处置。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提高,买房成为许多外来人员的奢望,而租房则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不过自从租售同权政策推出之后,这部分租房者就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使他们的子女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教育资源。租售同权不仅对租房者有莫大的好处,对于当地拥有房产资源的出租者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那租售同权对公寓的影响有哪些?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售同权对公寓的影响有哪些? “租售同权”中规定,商业用...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等需要,国家会对规划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房屋进行征收和拆除,我们知道,这时候就会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同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既然和钱有关,那就会有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执行,那么,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
    买卖房产固然是要签订书面的房产合同,这除了是房产买卖的有效凭证,也是办理房产登记备案的重要材料。那么进行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岁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合同登记备案是否要收费 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不收费,购房者只需要将购房合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来办理即可,除此之外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如果开发商以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为由收取额外的费用,购房者有权拒绝,并且可...


·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
    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如今,为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实行了农村拆迁政策。然而,由于农村拆迁矛盾的日益激烈,全国各地出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拆迁的纠纷。那么国家的农村拆迁政策的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为您解答。一、农村房屋改造及农村拆迁政策农村拆迁政策是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是用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的一项政策。农村拆迁各地标准不一样,可以选择以旧房的面积来换取村...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


·一、买房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否合法?
    一、买房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否合法?买房没有网签直接备案是不合法的。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经...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第四条 对合法的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合法被拆迁房屋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有效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发的原始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为依据确认。 第五条 被拆迁房屋没有第四条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但符合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用地...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房价上涨高,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差价损失,相对买房人损失以房屋差价酌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双倍返还定金,或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载明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存时三者的适用原则应为:定金责任只存乎于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违约情况以及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况;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仍然是对合同的履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16日)第六条的规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