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全国每个地方的律所都不一样,一般会根据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大小、律所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律所成立时间等等来确定案件的收费标准。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一般会有一个起步价,根据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额大小加收一定数额,离婚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标准也会越高,但也不会超过政府的指导价格。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就高些,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就低些。





相关内容: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 一、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 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向他提起损害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91条规定了以下几种违法行为可以提起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与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 2、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是判决离婚,只要你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种类有哪些?1、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


·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目前离婚率也是逐年增长,越来越多的夫妻最后分道扬镳,选择了各走各的路。要知道,选择结束婚姻,并不只是一张证书就完事,还有许多相关的事情需要处理,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等。那么,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
    离婚调解实起诉离婚中必经的程序,有的时候法官进行调解就有可能让离婚夫妻和好。不过在实际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这对当事人来讲比较重要。那到底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以下是具体介绍。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满地把离婚案件处理好因而显得格外重要,此时如果正确地适用这些调解方法很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条件是什么?离婚男方不用给女方补偿的,除非是男方自愿提出,因为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赔偿的法律条...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2018年离婚财产证明如何提供?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离婚子女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 放弃产权是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骤 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案件作为自...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2016年顺德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础如下: 在顺德,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37844元; 本人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4594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