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

1、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2、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公司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而你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合同亦关联不大;

3、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未签的,员工需在入职的两周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入职报到当天,员工入职后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3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4年。

(3)、劳动合同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乙方合同由员工本人持有,并在《劳动合同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

(1)、劳动合同续订流程

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员工本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员工,员工本人在收到意向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续签,双方相关续签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如员工本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也需在本意向书中表达明确意向。

(2)、劳动合同续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4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保管

劳动合同续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及续订的劳动合同存放至员工人事档案中保管。

(4)、续订劳动合同的反馈

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应及时(提前1个半月)将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或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反馈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并提前1个月将公司相关不予续签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员工。

综合上述对于合同签约 问题的讨论和相关 劳动法 的详细解析,从上面我们整理的 合同规范 内容中,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合同的管理也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签订的一般劳务合同,只有转正定级的资料才会放入档案。当然你也可以申请将合同放入档案,用人单位是不能限制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自受理至结束,要求45天内完成,最多可延长15天。逾期未做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


·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依靠、是他们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用人单位众多义务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可在实践中,不少员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资的组成。那么,在工作的过程中,员工工资包括什么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


·职业病算工伤吗?
    职业病算工伤吗? 一、职业病算工伤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施工企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后,会通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委托监理机构监督。第三方机构会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展开检测,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详细的勘察,这中间会用的大量技术。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哪些?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 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


·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2023年新规定是多少?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为九级的工伤在工伤伤残等级中属于比较轻的程度,但是却也会给劳动者带了极大的痛楚。所以对于9级的工伤,劳动法也作出了详细的赔偿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新规定是多少?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0年新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一、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


·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需要等多久?
    工伤事故难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持鉴定结果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很多人关心工伤赔偿需要等多久,赔偿金都包括哪些费用。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需要等多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工伤鉴定后多久能赔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能辞退员工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毕竟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参加社会劳动了,而且高温费是工作单为在工作人员而特意设置的一项福利制度,所以说退休人员目前是很难享受到这一福利制度的。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也就是是退休职工是不能享有高温补贴的,其已经不再付出劳动,就谈不上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


·认定结果不属于工伤怎么办
    认定结果不属于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只要工程质量有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才会有保障,才能不每天处于担心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所以一般在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会确定一个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人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