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的他项权利人是什么人?


房产的他项权利人是什么人?


他项权利人就是债权人


房屋他项权证跟产权证的区别


1、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什么是房产顺位抵押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


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多重抵押时,各个抵押权人要行使权利,则存在着先后顺序之分。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具有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在学说上也称为“次序权”。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


《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能超出其余额部分”。从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民法意义上讲,该法条之规定实际是允许了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重抵押权,也正是因为现实中同一物上多重抵押权的现实存在,则必然产生同一物上所设立之多个抵押权先后效力及相互法律关系问题。


《物权法》第199条:同一财产上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由于不动产抵押采纳登记要件主义,所以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确定的原则为


(1)登记优先原则,即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为标准,先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2)同时同序原则,即若抵押权为同时登记,则同时生效,抵押权实现方式为“按比例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把房子抵押给别人那么自己就不在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必须要把房子的款项还清之后,把他项权证取消了,那么自己才会真正的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所以,我们在低押或者贷款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合同的内容,按时还清,不然房子就不再属于自己。




相关内容:

·购买离婚房产注意事项是什么?
    家是温柔港湾,是一个人庇护的场所,当您在外面受了委屈之后,家总是能给人温暖,而一个家中少不了的就是房子,当家里的资金有限时,买一套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仅在价格上有所优惠,而且可以拎包入住,所以不少人愿意买二手房,如果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尤其是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购买离婚房产注意事项。 要求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


·二手房买卖网签怎么撤销
    在高消费的城市,很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并且随着各种网上购房的APP的增长,网购二手房越来越多,但是当签了网上二手房想改变主意时,又该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网签撤销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和您谈谈二手房买卖网签怎么撤销的内容。 一、二手房网签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要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2、操作人员登录存量房(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存量...


·买二手房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由于二手房买卖纠纷层出不穷,因此您在购买二手房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为之。那么,买二手房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呢?对于这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购房者切勿疏忽大意。那具体地说,买二手房签合同应注意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买二手房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首先要知道开具手套房产证明的单位在哪,否则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首套房证明一般是需要进行档案查询的,所以必须到所在城市的房管局进行开具。 1、预约。开具首套房产证明并不是一去就可以进行开具,必须先进行预约,预约的时候需要带上买房人的身份证进行预约。 2、查询。房产局在接收到预约以后,会对申请人的信息和档案进行查询,而且查询的时候买房人必须自己到场进行确认,房...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还吗?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还吗?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妥善搜集和保管证据,如购房合同、按揭贷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楼书、价格表等等所有与购房有关的材料。 2、在发...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如今我国很多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房产的话,可能要走诉讼离婚的渠道,这时当事人要通过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那么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


·一、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最高院离婚房产分割原则主要是: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