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务派遣工的形式有几种

劳务派遣工的形式有几种

(一)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二)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三)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四)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五)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二、劳务派遣的种类有哪些?

(一)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三)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四)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五)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如果按照种类进行划分的话,劳务派遣又可以分为项目派遣、晚间派遣、钟点派遣、双休日派遣、集体派遣等五种,而这与劳务派遣形式中的分类其实存在交叉的情况。对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来讲,法律中有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才行。


相关内容: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处理怎样?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处理内容怎样?民法典、治 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分别对打架斗殴的后果、情节不同分别使用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因员工的原因被辞退需要补偿吗(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薪级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元)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 2、薪级工资 注:共65级,61-65级工资标准略。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工资为 一级岗位34级 二至四级岗位25级 五至七级岗位16级...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可以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况。工伤认定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二、鉴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劳动力契约化也变得越来越常见。劳动力契约化的普遍,出现了很多形式的劳动力使用方式,就比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都是表示劳动力价值的使用方式。在这几类常见了劳动力使用方式中,一般承揽合同与劳动关系最容易弄混淆,那么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 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我们又是如何实现的呢?这类问题必须依靠法律的约束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


·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议拟定,并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便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在出现约定事由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范本,拟定合约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第( )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 .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 年 月 日签订的为期 年(劳动...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欺诈具有如下构成要件:(一)存在欺诈故意故意是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态,分为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