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不难看出,新策本地保护导向明显,对抑制投资客投机有实质性的限制。拥有三个区域之一的户籍(无2年社保),有天府新区或者高新区户口不能交叉购买;“11区域”板块内,可区域内交叉购买,举个例子,即青羊区户口或社保可购买其他10区域住房,但不能购买天府新区或高新区住房;而没有大成都范围内户籍者,必须满足相应购房区域的2年社保缴纳条件,“新增11个区域”内可以实现在“武侯区缴纳社保2年购买青羊区住房”。二、成都限购政策的作用在几个方面?1、提到了扩大住房限购范围,政策把二手房纳入到限购的范围。即一手房要管控,二手房也要管控,这有利于部分成都市区和郊区次新房炒作现象的减少,有利于一二手房市场都有一个稳定的市场局面。所以也使得此前买二手房的钻政策的漏洞减少了。2、扩大了限购的范围,这个影响是比较大的。此前成都仅仅管控了天府新区等个别区域,所以从购房者的角度也可以看出,政策是比较宽松的。所以这个时候加入了这么多区域,购房方面的政策明显收紧。而且提高了交纳两年社保的做法,显然购房方面政策收紧。而对于原先限购的则照常进行,只不过社保也需要两年的时间。3、对于补缴社保进行了规定。社保交纳期限已经成为当前管控外来人口购房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和方式,后续需要防范各类社保补缴等做法和风险。当然政策此次点出了这一点,很显然有积极的作用。4、明确了人才引入相关住房政策。对于此类群体购房方面和本地人一样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考虑到人才的流动性等问题,采取了住房五年内不允许转让的做法。这个政策是太有很强的行政管制做法的,对于稳定人才有积极的作用。很多地方如果把买房资格和社会保险的缴纳年限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话,基本上只要是后期补缴的,不是连续性的达到一定的年限的话就都不可以了。所以,买房之前要充分长期性的做好各种准备,连续满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最起码能够客观的反映出来,当事人的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



相关内容:

·去什么部门检测木地板
    去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一、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各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会收回公民依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的,若土地上有附着物的,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我国各地的各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的地方都是美好的,但是如果谁想要征用自己生活的地方去盖别的建筑,谁也不会高兴,这就相当于破坏了自己生活的环境啊,所以是有补偿的征用,那么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了解过后,就能知道了能得到多少赔偿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四川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政府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确定补偿安置倍数。 该《意见...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企业通过拍卖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对其进行买卖、转让和出租等。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企业将手中不用的土地对外出租,以此获取一定的租金收入。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想将土地租出去。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有关知识。 一、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切的土地使用行为必须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郑州市对土地管理也是十分严格,郑州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必须材料齐全,过程把关严格,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越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办理郑州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交给单位和个人使用。除此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将城市土地使用证进行出让,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我们通过相关资料给您做个介绍。 一、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以下五类情形可纳入协...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那么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为你解答。 一、安微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我们知道,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当事人应拥有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两者缺一不可。实践中有些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在房产证过户的同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应同时过户。那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高速公路存在的目的,除了要为您的出行节省时间以外,在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为我国全国各省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通道,所以说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仔细的规划和设计的。这当中就不免要向公民征用土地。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


·批了宅基地建好新房后,又继承了老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该农户拥有两处宅基地,且均取得土地证,这种情况属于“一户多宅”,按照现行的宅基地确权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确权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继承关系继承房屋而占有了另一处宅基地,可以确权   这种情况和题主相似,因为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相关宅基地证,因此是可以按照确权规定参与此次确权的,但是在确权证中需要备注你是作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才行。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