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抚养费一般都是在处理好了抚养权问题之后需要同时处理的,其中双方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自由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若又产生了争议的话,那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另外,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离婚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孩子抚养费数额的。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我国也为此颁布了新婚姻法,来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新增加了很多规定,也比以前更加严格了。但是很多人都对它不太了解,因此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等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 协议离婚探视权申请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探视权主动实现难。婚姻法仅笼统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未加以明...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第一
    去法院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夫妻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官司花费的时间往往就比较久了,那从现实情况来看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呢?而我国对起诉离婚的期限又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所规定的罪名是比较繁多的,这是因为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需要对一些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比如说我们国家就规定了重婚罪。当然,您对于重婚罪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您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能判缓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能判缓刑吗? 如果重婚的最新判断符合我国缓刑的条件的话,那么当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缓刑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不允许改名的情况有哪些? 1、因故意...


·判决离婚后多久才可以再婚
    判决离婚后多久才可以再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


·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有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


·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什么情况要返还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也就是说,女方当事人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 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
    一、离婚约定财产归小孩所有是否可以?离婚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条款都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关于对房屋归子女所有,依附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有身份...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小男孩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小男孩怎么办?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义务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维护手段,不会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而结束。很多人在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会协商决定,或者诉讼由法院决定。那么,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小男孩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时双方都不抚养小孩怎么办? 孩子是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夫妻离婚后,只是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终止...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