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在发生医疗损害的时候,我们的心情一般都是十分沉重的,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如果万一发生,就要做好责任划分的问题。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都有哪些呢?我国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法》确立医疗损害归责原则的理论基础

基本理念:人格平等。在医疗损害赔偿实践中,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存在强烈的反差。前者规定较低的赔偿标准,以对带有福利性的医疗机构进行保护。因此,其规定的各项损害赔偿标准远远低于高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同样的人身损害,采用不同的赔偿标准,会造成受害人的人格不平等,无法平等保护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法》正是为了有效纠正《条例》和《解释》不能平等保护受害患者及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不合理现状,对医疗事故赔偿采用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标准确定赔偿责任,平等保护受害患者合法权益,使得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沿着人格平等的方向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基本方向:责任统一。实行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是医疗损害责任改革的基本方向。二元化的医疗损害责任体制分割了完整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造成受害患者不能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加重医疗机构举证责任,损害患者的利益。《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论基点,就是要改变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二元化结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从而保证立法的统一,避免司法的混乱,保证对民事权利保护的统一性。

二、规则原则

1、利益兼顾的原则。

利益兼顾是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受害患者在医患关系中处在弱势地位,最需要保护和关心。因此,立法的原则首先就是使受害患者一方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充分救济。

其次,医疗机构的利益也应当得到有效保护。我国医疗制度具有一定的福利性,任何医疗技术和医疗手段其实都具有风险性,而且医疗损害发生的原因复杂,更重要的是医学需要通过医疗实践不断发展以造福人类,因此,不能对医疗机构科以过重的赔偿责任,要保护好医疗机构的正当利益。

立法还应保护全体患者的利益。医院的经费基本上来源于向患者收费,支付给受害患者的赔偿金只能在医院的经费中支出,如果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数额过高,医院必然会向患者收取更多的费用,最终转嫁到全体患者身上,使全体患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2、过错责任原则。

是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平衡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调整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好平衡器,其作用表现在:是没有医疗过失,医疗机构就没有责任;是医疗机构仅就自己的医疗过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是基于医疗过失与其他侵权责任中的故意或过失相比的非严重程度,应当适当限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不能过高。

3、坚持诉讼平等原则。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受害患者一方经常处于劣势,在诉讼政策上适当向受害患者一方倾斜是必要的。但超过必要程度过于向受害患者一方倾斜,将举证责任更多地推给医疗机构一方,必然会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地位及风险利益关系上失衡,导致作为防御一方的医疗机构疲于应对,背负巨大诉讼压力。因此,应当在程序上区别不同的情况,分别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或者举证责任缓和规则、完全的过错推定或者不完全的过错推定规则、完全的因果关系推定或者不完全的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做到保障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和风险利益平等,使医患关系协调发展。

《侵权责任法》对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重构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对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产品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我们要注意,我国的法律上做出了相关的解释和规定,在进行归责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则,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包庇他人,应该秉承过错原则的标准进行
相关内容: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才好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才好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 当发生医疗事故民事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三种方法处理: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照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


·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有的时候难以完全避免,总会发生一些令人受伤的事,工伤是需要根据规定个程序进行鉴定的,这不仅是法律规定,同时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工伤鉴定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工伤鉴定医疗期的内容,您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具体的内容。 一、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


·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
    停尸费对于已故之人的家属来说是必须要缴纳的,但是很多人在缴纳之前对于这个更是闻所未闻,尸体的停放无外乎是医院的停尸间之内,所以很多人都会有疑问那就是这个时候在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解;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医院作为一个社会机构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性质都会在平常遭遇医院纠纷而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以免影响到日常的运营,但是在实际的医患纠纷发生时能的时候总是需要医院想办法正确的处置。那么,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一、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是什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医疗对于人们来说显得异常重要,您都知道的是以前医疗水平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医疗保障也是正在完善,很多人想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


·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能拘留吗?
    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能拘留吗?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是可以拘留的,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就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拘留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殴打他人,致使被伤害人有明显的外伤,这个可先不用鉴定而直接将行为人拘留的,因为这明显地违反的《治安处罚条例》。法医的鉴定是受害人索赔的依据和犯罪嫌疑人量刑的依据,这个不是进行拘留的必要前置条件。一般警察对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以传回唤的方式可以带回相对应的部门进行留置二十四小答时处理,...


·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责任纠纷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判决,那么上诉期限为送达之日的15日内。但如果一审法院作出的是裁定,则上诉时间为送达之日的10内。 ...


·医疗器械赠与合同的范本
    医疗器械赠与合同的范本 医疗器械赠与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


·医保卡拿药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买药有比较便宜吗其实,各个城市的政策不同,有时现金买药有时候会比医保卡刷更便宜。市民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同时,应先询问药店的具体规定比较一下价格,然后再选择用医保卡或现金那个比较划算。一般而言,单位统一交纳的医保是次月可以住院报销,而个人身份交的医保一般需要交纳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