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1. 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 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建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 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 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4.2 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 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 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 施工现场防火
4.3.1 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 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 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4.3.5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3.6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3.7 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4 电气防火
4.4.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4.4.2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4.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4.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4.5 消防设施的保护
4.5.1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4.5.2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4.5.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5.4 当装饰装修重新侵害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4.5.5 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5.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0.1 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为:氡(222Rn)、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5.0.2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0.3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要求。
6. 防水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
6.1.2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6.1.3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6.1.4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6.1.5、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6.1.6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以上。
6.1.7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
6.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6.2.1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6.3 施工要点
6.3.1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6.3.2 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
6.3.3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6.3.4 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和麻面起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
②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 涂膜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②玻纤布的接槎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
8. 吊顶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8.1.4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8.1.5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8.1.6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8.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8.2.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吊杆、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2.2、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
8.2.3 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8.3 施工要点
8.3.1 龙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l%~3%起拱。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④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间距宜为300~400mm。用沉头自攻钉安装饰面板时,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得小于40mm。
⑤暗龙骨系列横撑龙骨应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龙骨搭接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⑥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的位置及平整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8.3.2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8.3.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8.3.4 暗龙骨饰面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水泥加压板、胶合板、金属方块板、金属条形板、塑料条形板、石膏板、钙塑板、矿棉板和格栅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沉头自攻钉固定。
②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胶合板可用铁钉固定。
③金属饰面板采用吊挂连接件、插接件固定时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放置。
④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时,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振动。
8.3.5 纸面石膏板和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
②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③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
④安装双层石膏板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⑤螺钉头宜略埋人板面,并不得使纸面破损。钉眼应做防锈处理并用腻子抹平。
⑥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8.3.6 石膏板、钙塑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钉固法安装时,螺钉与板边距离不得小于15mm,螺钉问距宜为150~170mm,均匀布置,并应与板面垂直,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并应用与板面颜色相同涂料涂饰或用石膏腻子抹平。
②当采用粘接法安装时,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
8.3.7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内湿度过大时不宜安装。
②安装前应预先排板,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③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他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8.3.8 明龙骨饰面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饰面板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②饰面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③采用搁置法安装时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④玻璃吊顶龙骨上留置的玻璃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软连接。
⑤装饰吸声板的安装如采用搁置法安装,应有定位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住宅装饰对于我们住房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我国对于施工也有有严格规定的,在施工的过程中,不能使用任何不合格的材料,而且也要保障在施工中人员的安全,所以,一个好的规范才能使一个房子的质理更加的有保障,这也房者住的放心。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办理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成本是多少
有些时候,工伤认定其实只是工伤维权过程中的第一步,因为有需要的话,还需要做工行鉴定的。总之就是在所有的检验结果出来之前,工伤期间的花销基本都需要员工个人承担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个人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候,肯定对于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成本是多少这一问题是比较关注的。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成本是多少?
工伤认定不需要费用,按照规定提供材料。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
·一、主动离职工资结算是怎样规定的?
一、主动离职工资结算是怎样规定的?主动离职工资结算的规定办完所有的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会发放工资的,一般单位都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一个月提交申请,进行工作交接后才可以离职的。大多数企业当天走都不会当天给你结算工资。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
·一、法律规定职工怎么申请仲裁?
一、法律规定职工怎么申请仲裁?
先了解案情,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现在有些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就很难确定用人或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保明细、工作牌(证)等来确认被申请人;
确定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有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
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工程的种类是可以分为很多种的,除了一般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外,还有一种工程是现在越来越被您能够运用到的是安防工程。安防工程主要包括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智能家居等。安防工程也有自己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防工程质量保证的体系是什么?
一、什么是安防工程?
安防指“安全防护”。安防由物防,人防,技防三种防护形式,这里的安防工程指的是技...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事故的处理,因此一旦作出认定结果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不服的话,那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呢?关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情况,在这种时候当事人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获得更大的权益。目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
·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
由于我们国家的国情,社会上仍然存在许多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仍然返聘工作的情况。关于已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继续工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议,该关系的定性直接影响职工权益,对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界清关系。那么,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的呢?
一、相关规范梳理
关于退休人员继续工作与工作单位关系的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部分省、市法院规范有不同的规定,且现有的规定也未至详...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
(一)、工伤赔偿要掌握三个重要时效
1、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λ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
一般劳动合同在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后,就会成立,但此时并非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足相关法律中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自然此时合同成立了也是不会生效的,也就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就无效劳动合同来看,如果是有单位原因造成的,同时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话,则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无效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60天,然后如果单位不服上诉一二审,那么半年。
二、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
·解聘合同要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在聘用关系下,双方往往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日后如果要是解除聘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可能需要对聘用者进行赔偿的,此时往往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解聘合同理赔情形有哪些。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