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从何时开始?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从何时开始?

我们您肯定知道征地,征地肯定伴随着征地补偿,我们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是有标准的规定的,并且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会时常进行更新的。就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新政策就已经是更新了一次了。那么更新标准从何时开始?

各地方时间不一样。2018年开始将实施新的房屋拆迁补征地拆迁标准了,农村房屋拆迁按最新补偿标准为每平补给1900-3300元。

第三十六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和乡(镇、办事处)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征占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相关产品和劳务的价格指数,拟定各类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作为我市征地补偿的执行标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凡于此前实施的征地项目继续按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政府发〔2008〕39号文件同时废止。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对于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从何时开始实施的问题我们是可以找到相关的明文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确定政策之后接着就是实行了,我们还可以看出对于这一次的征地补偿标准修改的方面主要的内容就是修改的征地补偿各地区的标准,更加的合理了。



相关内容:

·2023年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农村的建设方面是现在我国最重要的课题之一,我国致力于建设农村让城市与农村的距离慢慢缩小,也让城市的建设更加加大化,所以在农村征地方面是时有发生的事情,所以关于征地的补偿是我国公民比较在意的,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是会有一些不同的,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2020年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
    我国的安置房主要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当地公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住房,可以看出,其实安置房的性质也是比较特殊的。相对来说安置房的房子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可能房价是比较低的,这就吸引了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对安置房进行购买。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我国郑州安置房可以买吗? 一、我国郑州安置房可以买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北京购房政策及时跟进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北京市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 1、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


·2023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两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力度,一些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了保障和配合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当地政府提前安排、及时公告、动员部属,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那么,2017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山东省日照市土地共有五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到黄海,北到山海路-青岛路以东卧龙山街道辖区,西到日照路(204国道),南沿日照街道、秦楼...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坡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6200元/亩;旱地/园地:2310...


·申请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申请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是什么
    很多生活在重庆渝北区的农民,一旦自家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往往希望尽快的得到赔偿款,但是往往征地的程序特别麻烦,导致赔偿款也迟迟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这时很多人就怀疑是政府工作人员办事不利,其实不是这样的,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确实比较复杂,下面就来为您介绍。重庆市渝北区征地程序:第一步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农村土地流转,正式叫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农户从中收取一定收益的行为。土地流转是通过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利工程,虽说土地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面对征地时是可以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的。那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通州区这也是属于当地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域之一了,目前在通州区的农业人口还是非常的多的。所以,通州区政府在大力扶持当地农业发展的同时,通州区的农村建设也是政府最关注的一点。我们最近看到有很多通州的民众特别的关注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北京通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个人和企业等按照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种使用权利。土地使用者可以将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有相关证明,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那么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1、特点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诸多规定外,还具...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