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使用者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因使用者的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经常会背负如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这种土地使用权不仅在权利的行使和处置上受到法律和抵押权人等其他权利人的限制,而且因其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这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如用于出资,将使投资者或股东的出资变得不实,违反公司法所确定的资本确定原则,在内部会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外部则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出资的土地不应背负权利的负担,而且,在出资之后,出资人亦应继续承担免除土地负担的义务。二、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是多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里只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最低限30%,也就是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所以实物出资比例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这些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是被投资方要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的一些问题,其实在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之前,也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全方面的评估。在这一过程当中,会需要土地投资者提交相关的材料证件,土地使用权投资是事关重大的一件事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都无法正常的办理投资手续的。



相关内容: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1、补偿宅基地本身补偿   首先作为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肯定会有补偿的,而具体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大家所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来决定补偿金额,按照每平方补贴多少算的,但是每一个地区的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这个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因素来决定。   2、地面建筑物的补偿   农村房屋的补偿是根据农村建筑物的制作材料构造等等,还有另一个就是跟建筑物的...


·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一、是否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 我国没有出台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工业时代,铁路的发明对于人类社会的改变是具有创新性意义的,在历史的进步过程中起到了非比寻常的意义。在当今时代,铁路的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建设也是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各国都争相进行铁路建设,来彰显国际影响力。而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征地补偿标准问题。那么,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的空运发展水平也是非常快速的,乘坐飞机出行为您的学习交流和工作提供了非常多的方便之处,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对于飞机场的修建也不断的在进行扩大之中。修建飞机场往往占地面积会比较大,所以有可能会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新机场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受理之后,如果发现不属于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二、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标准【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农村承包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


·对于四川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投资的时候,投资的方式和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种方式,而土地使用权投资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投资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条件都是有哪些吧。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


·监外执行可以外地上班吗
    监外执行可以外地上班吗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外出的。《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监外执行具体如何办理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


·山西征地补偿新规定具体有哪些
    山西征地补偿新规定具体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