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事实婚姻由谁开证明?

对于事实婚姻由谁开证明?

一、对于事实婚姻由谁开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

事实婚姻的相关条款: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个已经算是事实婚姻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问题的分配,首先要确定的是否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离婚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中的过错是指有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事实婚姻就是属于是以结婚为前提而所存在的婚姻,对于这种婚姻只要能被认可,那么一般也需要由当地的部门人员进行开具证明,从而可以依法的得到婚姻法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手续?1、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的。以一方婚前财产为例,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了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离婚后对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后对小孩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可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生活困难一方可适当少承担。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不直接抚养子...


·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由于未出让你姑奶奶人没有经济来源,故而其法定监护人有抚养的义务,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一般是在父母离婚后才需要支付的,那么,若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一、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或解除而中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婚姻关系存续...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济生活以及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结合。同时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观念结合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关系。也支持婚姻关系中任一方表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申诉权。婚内女方出轨男方可否获得赔偿在收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破坏了夫妻双方的感情的时候,法院将对没有出轨的一方的婚姻赔偿的申诉予以支持。《民法典》(自2021...


·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
    夫妻离婚可以给小孩改姓吗父母离婚是可以给孩子进行改姓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第1015条规定,孩子是可以随父亲姓,也是可以随母亲姓。从中可以看出对孩子的姓没有强制的要求。当孩子出生以后,孩子的姓名是经过父母双方经过协商,协商一致性之后确定的。所以孩子的姓名需变更的话,也要由双方父母协商达成一致。当父母离婚后,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权利擅自去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协商没有达成...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要是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刚好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虽然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中就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出庭,那如果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首先建议你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未解决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


·离婚不同意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我国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因为一些原因可能需要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配,有孩子需要分配抚养费,那么离婚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