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1)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2)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3) 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2、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1)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2)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3)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4)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5)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6)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3、结束阶段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调解如果利用仲裁的方式那么作为当事人就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起,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而对于发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可以在时效期间的一年之内提出来,那这样自己的胜诉权才不会进行消失。



相关内容:

·一、工伤赔偿判决书由几部分组成?
    一、工伤赔偿判决书由几部分组成? 工伤赔偿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二、工伤赔偿项目 ...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
    现在劳动者在领到工资前,会受到一张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了这个月工资组成部分和最后可以拿到多少工资,其中有一项是岗位工资,那么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对产品关键度、质、量)、安全系数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


·这次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本次假期延长属于调整《全国年节假日放假办法》的临时性调整,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此次通知,将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因此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少发或者不发劳动者工资。国务院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在疫情期间不能休假的,应当认定为休息日加班的情形,首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岗位上受伤的,应该属于工伤范畴,至于属于几级工伤,就得通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按照规定,各地区县的劳动局负责当地的工伤认定,收到公司提交的材料后,会在两个月内出具认定结果。那么,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劳动局会为公司做假吗? 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设区的市级劳...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


·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正常的劳动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遵守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双方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工伤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对国家的工伤鉴定事宜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我们,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没有年龄限制的,出院1个月后即可鉴定,最长不超过18个月,即1年半内鉴定...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用以逃避法律责任。入职时一定要签详细劳动合同,确认内容中的薪酬、工作时间、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条款,有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工程在进行质量上的评定的时候都要参考的此部法规进行。一般的工程普通民众可能对其还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是提到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的话很多人就比较陌生了。 一、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工程,是防治水土流失的一项措施,是应用工程学原理...


·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班族最盼望的日子莫过于发工资的那一天,但各个企业发工资的时间都不尽相同,有月初的,有月中的,还有月底的,可也有些企业对员工工资是各种拖延押扣,员工们常常是有苦难言,那么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工资以及工资发放时间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工资的含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二、工...


·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越长相对应的工资福利等都会根据时间的增加而增加。那么关于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十年以上的员工离职,如果是用人单位非法解聘的应该支付十个月的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二十个月的工资标准补偿金。 一、十年以上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属于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可以享有吗? 是可以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范文?
    在因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然后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并不清楚这个赔偿协议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一、甲方已明确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