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遇到合同欺诈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严重的话,则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当然,若仅仅是一般的合同欺诈,其中也是包括了一些类型的。那到底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欺诈的种类有哪些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1、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2、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3、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4、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借此行骗;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骗签合同。5、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被骗方落入圈套后,合同不但无法履行,而且事先支付给骗方的定金和原料无法追回。6、设托骗卖。即“买方”是“卖方”的“托儿”。7、
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先通过银行向供方汇去少量货款,待取得盖有银行公章的汇款单后,用涂改液改为大额汇款,再用传真机发往供方,诱使供方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二、如何预防合同欺诈1、 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律师)把关。3、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对合同欺诈的种类有所了解吧。现实中,不仅仅是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容易遇到欺诈的情况,可以说诈骗无处不在,而这也就需要我们每个人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最好是了解一些预防诈骗的知识。



相关内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会因为不可抗力情况,当事人履行不当或者其他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会因为不可抗力情况,当事人履行不当或者其他不实情况导致出现合同履行不当的出现。对于出现这种情况时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就很重要了。关系到双方合法利益是否完全取得。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
    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签订合同之时并不一定就是合同履行的时间,我们通常都是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履行期限来履行我们的合同,但是我们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如果没有约定合同是否就归于无效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一、合同必须有履行日期的约定吗?不是必须的。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6个月,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而消灭,只是转化为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讲,诉讼时效超过后,债务人只是责任可以免除,但债务并没有消灭。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合同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果发生违约的情况,那么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被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等。那么,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我们就就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明确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诉讼期间合同解除权纠纷可以撤诉吗
    诉讼期间合同解除权纠纷可以撤诉吗?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撤诉,撤诉的条件是:(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


·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
    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 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意味着签订了合同就不会遭受损失,有些犯罪分子利用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使对方遭受巨大损失。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诈骗罪刑法多少条作了规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合同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合同违约后违约金如何计算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