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者要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申请仲裁的事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为了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仲裁。可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此时又该提供哪些申请材料,这些都是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的问题。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变相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但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侵害了劳动者自...


·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对劳动者予以录用。但是在聘用劳动者为正式
    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对劳动者予以录用。但是在聘用劳动者为正式员工后,就不能任意辞退,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辞退该员工。具体来讲,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不可以辞退员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不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赔偿金是带有惩罚性质的,但是经济补偿金却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例如代通知金,经济补偿的是待通知金还是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一、正式员工没有提前30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正式员工没有提前30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如果非常的严重的,可以评定伤残级别,根据级别的不同,用人单位给予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二、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非常有必要。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1、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


·一、广西农民的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西农民的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自己摔骨折可以认定为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


·劳动争议仲裁四个原则是什么
    就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来讲,其实都是需要仲裁前置的。也就是说在实际对这类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处理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就涉及到了四个原则,那究竟劳动争议仲裁四个原则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到哪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实践中,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该到哪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建的住宅能买吗?
    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建的住宅能买吗? 一、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吗? 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按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中,砌体工程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分单位工程,它对整个建筑有承重作用。砌体工程的质量也关系到整个工程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它的验收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那么,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一)材料要求 1、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只要符合条件就有;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到十级工伤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分别用于伤残后的医疗、营养费用和对因工伤导致的就业能力损失的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