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会求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结果,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需要有个起诉状的,那这个起诉状怎么写呢?给您准备一篇劳动争议案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男,______族,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院______号楼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______层。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不服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对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______元、带薪年休假工资______元及加班费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原告正式在__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_年该公司成立______有限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多次签订劳动合同。自______年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已有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年。在这二十年的工作中被告经常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加班,带薪公休假也不让休,从未安排过补休,也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却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及加班费。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______劳人仲案字{20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原告认为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裁决结果显失公正,理由如下:

一、被告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赔偿数额有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但被告只支付了原告经济补偿金,故应向原告再支付赔偿金______元。

二、对于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年限计算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告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就没有安排年休假,且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原告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而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年限却是从20______年计算的,这样认定明显是错误的。

三、被告确实经常安排原告加班,而且公司里的职工都有加班经历,原告所在部门曾有规定职工每周六上午必须加班,这一点通过调查是可以证实的。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认定的事实有错误,裁判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对仲裁部门的裁决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时可以参照上面这个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起诉状要写明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等。具体的法律适用条款需要一定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辨别,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协助。


相关内容: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场的物证,书证,往往会请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为破案提供证据支持。在选定鉴定人上面,有委派和聘请两种方式。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鉴定有明确要求。那么,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告诉您吧。 一、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聘请司法鉴定,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怎么确认?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怎么确认?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是否旧伤复发争议,申请当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力年龄阶段委员会确认。旧伤复发导致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在初次鉴定结论作出...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认定为工伤之后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循。但是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如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能入职新公司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看完介绍后您自会有答案。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公司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


·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退休后返聘是指员工在单位工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又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的情况。我们知道,劳动者为单位工作,双方就具有劳动关系,但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年龄仅仅至退休年龄为止。那么,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退休返聘常见的三种情况 1、劳动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 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


·在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见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的。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能达成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那么此时单位要给试用期劳动者购买社保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劳动争议仲裁...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


·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
    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 我国司法部门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是需要向我国公民收取适当的费用的,包括在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的时候,公民首先也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费。所以有一部分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以后,肯定首先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在提交仲裁书的时候,有些人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 一、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 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