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 一、拆迁征地律师收费: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二、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3% 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
(5)、100万元以上部分, A×1.5% A×1.5% +44000元。
1、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办理外地案件,北京周边600公里以内的,代理费不低于6万元;超过600公里的,代理费不低于10万元。具体代理费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当事人觉得对案件结果没有把握,也可以按照风险方式代理,即按照追回款项的一定比例的份额收取,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一般而言按照标的额的10%—30%)。
风险代理的案件,双方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并且当事人原则上提供担保。
在以上参考标准的基础上,当事人可与律师充分协商,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案件可以减半收费。
以上是关于深圳征地拆迁赔偿律师的相关介绍,对费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如果对于费用的相关问题还存在着疑虑,你也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的推荐律师,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我国发展迅速,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并且土地价格也在不断增长。虽然人们买来了土地,但是对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旦使用期限一过,就不能在对其进行任何活动了。对此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究竟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呢? 2017年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补交出让金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每个地区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都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补偿的方法和标准。那么,您知道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带来当地的政策的介绍。 城固县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城固县丝路大道(...


·破坏土地多少亩能判刑
    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数量较大依照《破坏土地的解释》,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一、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法定流程:申请、批准、实施。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


·农村宅基地算不算遗产进行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肯定不属于遗产,不可能被继承。但是,农村的房屋是遗产,遗产可以依法继承。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有地随房走的政策,继承者在继承了农村房屋后,自然获得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而获得,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到其真系亲属或指定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公民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
    征地拆迁拒绝签字行为会怎样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包含有签字确认、听证的的环节,严格依照该程序,农民的利益会得到保障。不知道你所说的不签字是哪个环节,如果是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不签字的话,就将以国土部门调查的结果为准。当这些补偿到位的话,被征地农民就应当交出土地。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


·土地使用权属管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属管理是什么 土地权属管理国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及调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一种管理,其中包括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要限制。土地权属管理的中心环节是土地权属审核,就是根据申请者的申请书、权属证明材料和地籍调查成果,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所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进行确认的过程。审核的内容主要有:土地等级申请者的资格、土地权属来源、权属种类及性质、土地界址...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一、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如何处理? 没土地使用证应该可以进行补办,需要以下材料来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土地使用证的种类有哪些 (一) 集体土地所有...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人等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可以!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地产要出售或者出租,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而在已经抵押了的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即银行的同意,房地产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修路征地补偿的标准各省市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以江西为例,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年度的相关内容。 一、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8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