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

在滨州,只要是做生意,都要签合同,那么公司或者个人如果遇到由于合同导致的法律纠纷,合同里面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法律纠纷,应该如何通过寻找当地律师事务所聘请一个靠谱的律师为自己维权,今天为您解答如何选择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一、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了解哪方面

(一)基本资料。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前,要先考察其基本档案和资料,看看有没有执业许可证。这些资料可以在网上获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的主管机构———律师协会询问。

(二)专业水平。

在初步选定律师后,您要与律师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的业务能力和人品。首先要尽量选择知名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们的名声也是其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其次要在交流中看人品,是否真心的帮忙,态度是否诚恳、实事求是。

二、滨州律师各类案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万—10万元部分 5%~6%

10万—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3、审判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A、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B、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

办理以上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也适用于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本标准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由此可见,在滨州,如果遇到合同债权债务纠纷,聘请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于案件的胜诉事关重要,您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律师的专业水平以及自身经济实力进行选择,以便在经济可控的范围内请到最专业的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就是对“滨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如何选择”的解答。
相关内容: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得到债权人的许可。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


·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 借条中如何避免潜在风险
    生活中,您涉及到钱财的活动都需要谨慎小心,尤其是借钱给他人,在写借条时更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避免日后矛盾生起。那么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呢?同时,借条中如何避免潜在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作出了总结,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 一、写借条要注意那些问题 (一)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二)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怎么分配 (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 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根据《公司法》第35条、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另外,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的利润在未分配之前,属于公...


·欠钱不还不知所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所踪怎么办公民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债务由法院指定的代管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二、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因此,衡量信用卡消费...


·负债离婚还能索要赔偿吗?
    负债离婚还能索要赔偿吗?负债离婚不构成离婚中有过错方,所以是不可以进行赔偿的,有关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


·法律规定被强迫写借条怎么办
    法律规定被强迫写借条怎么办?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合同),同时,行为人(肋迫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中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 如遇到难度较大,且案情复杂,或甲方提...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


·夫妻一方隐瞒债务 离婚时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隐瞒债务 离婚时如何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