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考勤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明确,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是 由公司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因此,公司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刘某某存在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解除条件。
在本案审理中,公司提交了刘某某签名确认的《员工手册》及《考勤管理规定》,证明员工连续旷工5天,即被认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两项规章制度刘某某并无异议。那问题的关键就落在公司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存在旷工行为。
律师认为,计算机数据作为证据形式之一已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确认,但由于此类证据的物质依赖性及可改变性,因此作为证据的计算机数据时必须同时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其本身形成过程的客观真实性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否则,一般很难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本案中,该公司仅仅出示了一份打印的考勤记录清单证明刘某某的旷工行为,虽然该清单显示刘某某连续5日没有考勤记录,但公司并不能证明该清单确实是电子卡钟的记录,而不是用电脑另行打印的记录,刘某某对该记录清单也不予承认。对于裁判者来说,该清单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而公司又没有提交其他证据印证, 仅以一份不能确认真实性的所谓电子卡钟考勤记录认定刘某某旷工,显然证据不足。
庭审举证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某提供了劳动合同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电子邮件。公司提供了《员工手册》、《考勤管理规定》、电子考勤记录清单。
判决结果法院未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恢复与刘某某的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 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通过该案例,就可以明确看出,指纹考勤如果没有职工的最终确认,将很难作为企业的证据使用。
相关内容:
·企业职工除名程序
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里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误区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上普遍有着四大误区:
a.HRMS是“锦上添花”的项目
b.HRMS是拿来即用的软件
c.HRMS是可以自己随意开发的
d.HRMS是靠实施顾问来维护的
有些企业领导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认识不到采用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他们或者只顾眼前利益,认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是一种“锦上添花”的项目,没有紧迫感;或者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缺乏...
·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Q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A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可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定位
人力资源管理的服务对象一般有三个:股东、员工(包括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源)、社区(其延伸意义就是为了社会服务)。
为股东服务:企业要想实现盈利,对人力资源提出的要求就是:能够适时提供符合企业战略需要的适合流程与岗位要求的人员,人工成本最小化,企业发展了,企业的技能与组织能力相应提升,企业战略规划后,其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相应的措施来达成。
为员工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必须能够...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
·员工工作态度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