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会得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报告。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交警调解,就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这个时候,律师的参与能够简化流程,节约当事人时间,提高胜诉几率。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在什么时候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在什么时候
从2007年9月1日起,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接受交管部门的调查询查询问时,就要求自己委托的律师律师到场,从案件的初始阶段着手收集相关证据证据,交管部门不得拒绝律师查阅、复制有关事故的证据材料。
律师的提前介入将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记者从市交管局事故处理部门获悉,一般交通事故中,因当事人的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因同等责任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无赔偿能力的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假如存在酒后、无照驾驶、严重超载或逃逸等情节,只要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一般在违法一方的当事人被警方采取拘传措施之后,律师才介入交通事故案件。从事故发生到当事人被拘留,有时会经历较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因没有律师介入,当事人自己无法知晓到底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保存,一旦证据灭失,最后在法庭上权益必然受到损失。
律师提前介入,不仅能在寻求有利证据方面帮助当事人,更可以对警方的工作程序起到监督作用。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但这样的调解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满还可走法律程序。而且如果对警方的勘验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复议。很多人目前还不知道这样的细节。
一般损失较小的事故无须律师介入,否则对当事人而言得不偿失,但有三大类事故最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它们涉及的法律非常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完全搞清。
二、政策依据
交管局就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出台了交通事故办案十三条措施。
这十三条措施包括:
1、是交通事故立案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接受询问时可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立案前和当事人未委托的律师不可到场旁听交警询问;
2、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到场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前,必须持有接受询问当事人书面委托文书和律师职业证,经交警核实后方可旁听询问当事人过程,接受询问当事人可当场书面委托律师旁听交警询问过程;
3、是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旁听交警询问当事人时,不得妨碍交警询问,遇委托的律师在旁听询问当事人时有暗示、提示、阻止行为,交警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时,交警可请委托的律师离开询问场所;
4、是交警在询问笔录中应记录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证编号,询问结束后律师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的,交警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整个询问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5、是交警询问当事人、证人时,必须将当事人、证人是否要求保密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6、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时,需提交当事人委托文书、律师职业证、查阅证据申请,查阅证据申请应写明查阅、复制、摘录具体内容;
7、是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以一次为限,因特殊原因需再次复制相关证据材料时,由当事人及代理人或当事人委托律师自费复制;
8、是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要向当事人告知,其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向原办案单位或所属交警支队递交书面复核申请行使复核的权利,复核申请要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请求目的、理由和申请时间;
9、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无行为能力或因交通事故丧失行为能力,须由继承人继承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复核申请;
10、是办案交警要在3日内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向申请复核当事人下达受理复核申请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3日内通知复核申请人;
11、是不予受理复核申请的条件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依法需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
12、是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后5日内,办案交警应召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结果并记录,由各方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拒绝签字,交警应在记录注明;
13、是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中止,当事人对复核结论仍有异议要求再次复核的,交管部门不予受理。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律师介入时机最好就是在当事人接受交管部门调查询问时介入。早期的介入有利于证据的手机。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能够对当事人在每个流程应该做些什么,如何进行应对进行专业性指导,这样有利于未来如果进入审判流程时能够从容应对。
相关内容: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我们知道,机动车牌丢失或者损毁,是要交一些资料去车管所进行补领、换领的。对于机动车牌的补换领的流程、费用和时间等方面,每个地区因为各地的发展不同也有所不同。那么,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二、所需申办材料 《机动车牌证...


·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一、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1、不管车子有没有锁,只要不是你的车子,你骑走,就算盗窃。 2、具体怎么处罚,要看车子的价值。一般大约是2000元左右,每个地方标准不同。如果高于2000元,要按照《刑法》进行刑事处罚;如果低于2000元,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二)由于双方当...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
    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操作的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


·被撞车后怎么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变得普及,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但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而正确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还能减少不必要的处理流程。那么被撞车后怎么处理呢?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解答。 一、被撞车后怎么处理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


·一、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伤人赔偿要价高的处理方式,包括和对方合理的协商以及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合理的赔偿价格。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间内提出财产评估申请,或者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申请法院指定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一个公正的评断。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经法院提示后仍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定一个公正的、双方均能认可的房屋价...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调解能够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那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调解注重的是双方自愿,同时也注重对纠纷的有效解决。若想有效解决纠纷,就不会无限期地拖延,需要对调解的时间作出一定限制,那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