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 一、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律师的作用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包括项目应该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以及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实施、技术时间上的协调。此外,当事人还应当依据以下客观情况来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首先,从业主来看,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具有的管理意愿,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要求等等;其次,从承包方的角度来看,应当考虑承包方的承保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目前的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的经验,企业的经营战略,长期重击、承受和抗击风险的能力等。在不同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的风险管控,工程的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供应和限制性条件等,这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不管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当考虑的一些因素和风险。给建筑施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不管是哪方的法律顾问,最主要的事情是审查和订立合同,在订立工程合同时首先要考虑上述一些因素,最大的避免风险,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二、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建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业主一般处于主导地位去确定一些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关于这个重要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第二,如果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者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些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第三,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对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第四,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第五,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第六,关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控制措施的设定,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工程控制措施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比如变更工程的权利,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立即加速的权利,当承包方与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时,业主的处理权,这些合同重要条款的把控,当然主要是对发包方而言,只要条款设置得比较合理,就可以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也可以依靠规范的合同来进行处理。以上讲的主要是作为业主或者业主方面的法律顾问,对建设工程合同重要条款的设计及把控。三、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劳务合同 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才会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从上述概念和定义的区分可知,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承揽合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的相关内容,这次解析希望帮到您。许多建设工程劳务纠纷问题都是比较复杂,许多新律师在没有一定的经验处理下经常不是很顺利,所以遇到这种案件时,最好是找这方面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帮助。
相关内容:

·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


·上海退休职工高温费发放是真的么?
    针对夏天用工的情况,各个省市都制定了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上海市规定,对高温环境中工作的职工给予每月200元费补贴。现在有些传言,说上海市出台了多项福利政策,其中就包括退休职工享受高温补贴。那么上海退休职工高温费发放是真的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退休职工高温费发放是真的么?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也就是是退休职工...


·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作。而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


·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先要关注“诉讼文书”的收集,包括立案决定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居留证...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了。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那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


·网赌公司员工怎么量刑
    网赌公司的员工的判刑要根据该员工在其网赌中发挥的作用大小而定,也就是其员工的量刑情节。因为该员工一般为从犯,所以会在法律所规定的判刑基础上根据作用大小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保险公司代理合同劳动合同二者区别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代理合同劳动合同二者区别是什么《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整个合同书没有一处体现劳动合同字样在合同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规定的是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定的也只是一方给予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为对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合同书》签订的依...


·单位规定几岁算童工,使用童工要罚款吗?
    在现在的社会童工是依旧存在的,在一些偏远的山村,那里生活条件艰苦,孩子可能上不起学或者早早就因支付不起学费辍学随着大人到一些城市的厂里做童工补贴家用。这种孩子早当家的行为让人感动却也为他们的身心健康以及安全担忧。在我国,单位规定几岁算童工呢,使用童工会被罚款吗? 一、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法院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秦***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秦**诉**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