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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不认可打印件遗嘱属有效自书遗嘱的判决是错误的,中院认为,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要看是否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只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才能确定无效。电脑打印的遗书也是书写的一种方式,且不能要求作为普通公民的遗嘱人所留遗嘱必须完完全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且《继承法》中并未规定打印遗嘱及遗嘱未注明年月日则应确认无效,其余无效遗嘱则已由继承法明确规定。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认定,人为打印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这样就按遗嘱的内容来分割财产了。但是,我们知道,打印的仅有自己亲笔签名的遗嘱是很容易伪造的,倘若该遗嘱不是死者的真实意思,那么按该遗嘱继承岂不是有失公平。


     后来案件又经过几次审判,最终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认定该遗嘱为自书遗嘱,最后的结果或许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打印遗嘱容易引来争议,要慎用。


   律师提醒大家:用电脑打印的遗嘱非常容易被改造,当死者留下一份仅有自己签名的打印遗嘱去世后,该遗嘱是否被改造就很难认定了,法院在判案时取证也很难,那么难免会做出违背真实事实但是不违背法律事实的判决来。律师建议在立遗嘱时,尽量自己书写,并签名写上年月日。倘若要用电脑打印的方式写遗嘱的话,最好找两个见证人,并让见证人也在遗嘱上签名,以此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避免纷争,维护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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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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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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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实质上是一种书面遗嘱,遗嘱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等设备上的不构成遗嘱,遗嘱人须将遗嘱内容从电子数据形式通过打印机等转换为书面形式。根据本条规定,打印遗嘱有效成立须符合下列要件: 1、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符合本法规定的资格、数量、在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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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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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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