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解散后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是手段,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看完下文您就明白了。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方式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具体的引发公司解散的原因从大的方向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具体详述如下:

(一)任意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强制解散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法进行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组织清算,那么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这个我们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具体的分析:

(一)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股东?实践中有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参加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未进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如上文所述,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

(三)债权人在工商部门不组织清算时可否直接起诉工商部门?债权人认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清算,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不及时履行行政职责,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商部门不作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被以行政解散或者司法解散等手段强制终止企业的经营行为时,相关的主管机关应该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债权人法律知识的不足常常会使他们搞错起诉对象,实际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违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后,不及时组织清算,成立清算小组,致使债权人无法直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救济,为了弥补其所受损失,债权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其怠于履行行政职责,债权人则可向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界的一大支柱之一,吸引了市场上巨量的资金,因此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管控,对国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证券行业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那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


·公司不付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不付加班费违法吗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数的情况有哪些
    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数的情况有哪些弄虚作假 在某些需要计算的事件中,本数作为一个参考的数值在某些情况下会被包括在计算中,但是有时候又不被包括在计算中,在公司法中对于本数的计算又是什么样的呢,那么这次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数的情况有哪些。 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数的情况有哪些 “以上、以下、届满”包括本数,“过、超过、不足”不包括本数。对于这些词汇,《公司法》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在我国的...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公司法中的表决权也可以认为是股东表决权。是指个人因出资而享有的表决的权力,它是一种固有的权力,能够体现表决人在股东大会的某些观点和意思。接下来跟您讲一讲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规定有哪些?以及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收益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规定。《公司法》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所规定的方式,即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谓实缴的出资比例,是指按股东实际缴纳的...


·公司可以为股东担保不?
    公司可以为股东担保不?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


·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公司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它对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吗?此外,在实践中,公司能单方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
    广告制作公司加班的费用是多少?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


·国有公司法人职责需要承担哪些
     法人对于我国的公司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对这类人员的监管也比较严格。相关的国有公司法人也应对企业的运营和企业的运作但负一定的职责,如企业发生违法行为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下面我们就国有公司法人职责需要承担哪些,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国有公司法人职责 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启动公司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启动并购重组的程序是怎样的?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