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 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的内容
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担保,对应出具的《担保函》也是一纸空文。担保是为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替代主债务人履行(代偿),担保人代偿后再向主合同债务人追偿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是:主合同中有主债务人和到期主债务。而这种情况下针对《合伙协议》,在合伙清算前,合伙体内部的合伙人之间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这类案件在合伙清算前是没有主债务人的,担保人代偿主体无法确定。假设担保人向私募基金投资人代偿了,担保公司又找谁追偿?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因私募基金没有投资变现期,不能形成到期主债务,也就对担保人形不成担保债务。
其次,基金投资人在签署《合伙协议》时需注意,即使有担保公司对《合伙协议》中的“保底条款”等或其他已被相关规定列为为无效的条款做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的,一旦后续发生分歧,担保人没有强制赔付义务,基金投资人的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私募基金的特点
1、私募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2、股权投资: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3、参与管理: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三、退出渠道和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通常有三种:
第一,通过创业板上市,投资者通过股票的抛售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投资者通常可获得十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第二,通过转让给第三方企业退出,这可获得3倍左右的投资收益。
第三,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管理人,投资者通常可获得70%的投资收益。我们出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高达100倍以上的投资神话比如美国S.A.C基金。但是做投资要有风险意识。 而格上理财认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一般而言则有如下四种方式: 1、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2、股权转让; 3、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4、清算。
以上是针对私募基金有担保公司吗的这一问题进行的详解介绍,希望这方面的流程知识对您日后在解决处理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述,私募基金公司对于担保方面并不能。担保时要遵循我国国家法律规定,还要受到的银监会的监督以及公司担保的资料,以备解决私募基金公司今后遇到的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相关内容: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具有形式化证据的特征...


·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现在很多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为了开发市场,会成立一些分公司。这些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有一套公司管理制度,并且设立一名法人代表。当法人代表任职资格到期,或者其提出离职时,需要进行变更。那么,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变更分公司法人代表的手续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在很多高科技公司,存在不少商业秘密,这些秘密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也是竞争力的体现。一般来说,当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会要求其签署一份保密承诺书。涉及到竞业条款的话,公司还会额外支付一笔报酬。那么,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公司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单位):我了解有关保...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利息属于担保贷款的一部分。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公司赚钱,公司经营成为了一种盈利模式。很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公司法人想要注销公司。很多人想知道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那么,公司法人想注销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 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 二、注册公司注销所需手续 (1)、先到国...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一个人肯定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挑战都是非常大的。如果能够找个人和一起合伙开办公司的话,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最起码还可以有个共同承担的人。但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必须互相尊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一、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1、谁当法人是由你们协商确定的。 2、法人可以代表公司...


·公司法增资扩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扩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资本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公司要进行一些经营活动的话,肯定是需要原始资本的,但是有些公司为了扩大经营,需要股东进行增资,增资也是需要有法律规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清晰地知道一下。公司法增资扩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增资扩股的程序 公司增资也称公司增加资本,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有滥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是可以起诉股权的,要求侵权股东承担责任,起诉时依据实际情况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
    试用期为用人单位和新员工之间提供了又一次双向选择的机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新员工都有权做出去留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不再雇佣新员工,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天通知新员工吗?下面我们就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这一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解答。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1、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况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新《劳动...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合法的,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可转让性为股份的本质属性。如果投资者不能依其意思处分所持有的股份,则他们必然因利益无法保障而放弃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