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现实中,不管是结婚之前买房还是结婚之后买房的,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都是要拿出来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D、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二、婚后买房房产怎样分割
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三、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确规定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活动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界定更加明晰。其中,新的《民法典》的最大突破是:规定了“约定优先”的原则,鼓励夫妻进行财产约定,由此一来,夫妻关于财产上的划分也就一目了然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婚后买房的并不一定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日后夫妻离婚的话,也就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当然,在财产分割方面实践中很容易产生纠纷,此时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买房手续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在具体买房的时候,不管购买的是二手房还是商品房,此时都是有一定手续流程的。了解清楚买房手续流程,对购房还是很有帮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买房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办理购房手续 1、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


·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租出去的房子,仅仅是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限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出租人手上。因此,有的出租人此时就萌发了将出租的房屋抵押。那到底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本文将对你最详细介绍。 一、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


·一、房东要收回店面违约金怎么陪?
    一、房东要收回店面违约金怎么陪?《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


·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大部分都会涉及到房屋的归属问题,一旦确认了房子的所有权就需要由原先的两个人的名字变更为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从一个人的名字变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子过户收费标准是什么呢,需不需要和正常的购房一样缴纳税费呢。 一、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


·房屋买卖违约案例
    我们都知道,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的人是越来也多。然而,越来越多的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而来。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房屋买卖违约案例,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违约案例 :业主坐地起价30万被判决强制过户 吴小姐与胡先生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深圳市某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吴小姐购买吴先生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某小区的房产,合同总价款200余...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已经成为您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置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然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人们缺乏一定的购房知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购房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犯。那么当事人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前的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一、按揭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按揭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对于一方以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实际上一方已经取得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一方所有,因按揭行为而与银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所有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看,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是无疑的,同理,对银行所欠的债务,则可以视为是一种个人债务。对于在婚后还贷的情况,不论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实际上可以视为是对...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解除方式也不外乎这三种:协商解除指在房屋租赁期内,只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约定解除,需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合同解除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对于法定解除,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但对于合同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九十...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遗漏或错误追加当事人 (1)应当追加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必须适格,且不能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否则就可能因为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导致事实认定不清或程序错误。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基于查清案件事实,应当通知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吗?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只要此时房屋并不存在着任何的法律纠纷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当然如果没有还完房贷的话,必须要将原来的还款都付清楚,这是通过状况下利益所进行的,如果是夫妻离婚的状况之下的话,那么对另外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就可以完成所有权转移。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


·农村房产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农村房产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二、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