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一、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 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二、双方代理的风险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因此也有专家认为,按照人性恶的前提,无效是比较合理的后果。
三、法律规定不得代理的情况
代理在民事活动中适用范围很广泛,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所有的民事活动都适用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
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
(2)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
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
(3)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双方代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对双方代理并没有进行明确的禁止,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取得当事人双方的同意,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代理的风险我们也不能忽视,它使当事人双方的信息都处于透明的状态,代理人可以很轻易地从中获利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相关内容: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亲自保管物品。未经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保管人对第三人保管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不...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劳动合同等其他合同之外,最经常听见也是见过的合同之一,对于承揽合同最主要的就是工程承揽合同,也就是承包人或者商户与建筑企业人一起拟定协商的合同,里面详细规定了两者之间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条文等内容。那么承揽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它在拟定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在法律实践操作上,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那么我们签订的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要认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了解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以供您参考。 一、设计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设计标的以及设计过程中权利与义务达成合意所签订的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设计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的范围。 二、诺成合同与...


·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如今很多人开公司都是选择租赁办公室,而不会自己购买办公室、修建办公楼。而要是需要租赁写字楼的话,此时也是需要签订相应额租赁合同的。那这个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多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
    合同的签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运用的是非常多的。因为合同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签订合同合同的时候,在签订之前对于双方来说,对签订的内容当中具体要写什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这方面和建筑工程有关的人士可以了解一下。 房屋质量保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


·合同违约责任惩罚性还是赔偿性
    一,合同违约责任惩罚性还是赔偿性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3、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


·挂靠只跟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合同有效。《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合同生效条件纠纷案例如何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纠纷案例如何解决?合同生效条件纠纷案例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或者是到法院诉讼,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来进行解决。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数个当事人需要对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而在提供保证之前,往往需要签订一份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那究竟这个保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解除合同不满30天通知代通知金给多少?
    一、解除合同不满30天通知代通知金给多少?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六条(即第36条至41条),只有用人单位依据第40条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才有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另外五条解除情形,均未规定必须支付“代通知金”。这里所说的“有可能需要支付”,并不等于必须支付。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合同法》规定了通知、说明、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但附随义务具有先天的局限性。 首先是其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


·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货物买卖合同买方解除合同是可以的,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