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二、下列纠纷则不属于受理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也要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有些情况下的仲裁是不能够得到受理的。我们要理解这些做法,遵守法律的规定,绝不可采用极端的方式处理问题,这样只会招来更多的麻烦。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了之后该怎样?
    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上都可能因为发生一些小意外而导致受伤,在工作上受到的伤,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是工伤的范畴,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伤认定了之后又该怎样做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配电工程质保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电力是一种及其重要的资源,不仅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杜宇各位工程师来说,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定,在配电之前,签订协议,约定配电工程质保时间,且该时间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一、配电工程质保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质保期,实际是指的就是保修期,电力工程一般按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修期,也可以参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胜算有多大? 基本上没有问题,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什么情况员工可以被辞退
    什么情况员工可以被辞退 一、什么情况员工可以被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纳年限都在,并不会因为你到了异地建立了新的社保账户而注销或清零;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你停缴后保险关系会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1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3、无论你变换多少工作和城市,最后只能在一个城市领取退休金...


·员工在企业中过了试用期之后
    员工在企业中过了试用期之后,一经录用就需要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硬性规定,企业在录用员工时一个月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应该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为两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


·一、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
    一、辽宁省女职工哺乳期规定新规 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影响参加本单位工资普调和应享受的内部效益工资、浮动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未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休长假。 2、禁止安排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和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过国家卫生防护标准限量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对从事接触锰、铭、铍、砷、磷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女职工,...


·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生活中有些小的纠纷或者是摩擦总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在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公民心中应该是要以法律为信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才是最可取的。就比如有时候自己在单位被打,有些人被打以后,考虑的问题是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要分情况对待的。 一、在公司被打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那得看公司有没有过错,有没有违约。如果是你与另一个工人发生个人纠纷被打,你当然不能找公司算帐。...


·确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现如今,并不是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就拥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只单单需要有劳动力就可行的。劳动者还需满足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如果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在这个劳动年龄范围内,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劳动关系的年龄有什么限制呢? 一、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劳动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


·广州市是我国建筑大市,每天都有新的工程项目上马。对于一个工程
    广州市是我国建筑大市,每天都有新的工程项目上马。对于一个工程而言,工程质量合格是基本的要求。广州市对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管非常严格,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广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实施细则,那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未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未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