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又要考虑社会安定,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为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二、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协商不成的,可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被拆私房所有人用款已购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有权居住、使用私房所有人的房屋,或者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2、被拆私房所有人本人尚处于借房过渡阶段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给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租补贴,由共同居住人自行解决居住,直至被拆私房所有人解决共同居住人的居住为止。
3、被拆私房所有人有其他住房,不再进行购房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房屋居住补偿款的数额计算,应根据共同居住人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情况、被拆私房所有人所得货币补偿款情况,由法院酌情判决。
在生活中,我们常能够在地方新闻看见一家老少几口为拆迁费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报道,不禁觉得心寒。其实关于拆迁费的问题很好解决,只要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就不会有那么多纷争了。如果您看了上文还有疑问,例如自己家庭情况比较复杂,不知如何判断等,那么您可以去咨询下专业的房产律师,他们一定能够帮您理清乱如麻团的经济“账”。



相关内容: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其实也就是已经有了结婚打算,但尚未真正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未婚男女。实践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作为日后的婚房,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也有因此产生纠纷的时候,那实践中应该怎么才能避免这样的纠纷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纠纷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如果房产证署名两个人的姓名,以后“准夫妻”结婚的话,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


·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有哪些方法
    众所周知,我们在购置商品房时都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来保证购房这一行为的有效性。但是很多时候,在我们签订合同后会发生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需要变更合同。那么,买房怎么变更合同呢?下面请看我们的解答。 一、买房变更合同事项方法 购房合同变更包含两种情况: (一)预售登记前合同变更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便利的交通等亮点吸引选择居住在城市,在此同时很多的城市居民由于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那么,究竟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


·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
    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我国经济的发展,国营企业也逐渐在增多。为统一规划城市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安排了回建房。那么关于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有哪些呢!我们将详情为您介绍。一、国营企业拆迁回建房的政策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通常抵押都是以不动产作为债务债权关系的担保,而这种抵押关系也是直接通过特别严肃的书面凭证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除了要将债务债权关系落实在书面合同当中以外,现在房产的抵押比较规范的就是会出具抵押权证。下面本站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的依据是什么? 抵押权证就是房屋他项权证书。是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或其他人...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 ?一、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


·公租房可以更改户主吗
    看具体情况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1)原户主死亡;(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3)原户主出国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4)原户主户口迁出;(5)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认为需要变更;(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自成立生效之日起,也就意味着总有一天会终止。不管对什么样的合同,在终止的时候都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


·鉴于期房独有的特性,它的买卖不同于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建议购
    鉴于期房独有的特性,它的买卖不同于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要谨慎签署购房合同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签订期房买卖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签订期房买卖合同 期房的购销合同中有下列条款是需要特别加以详规定的: (一)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


·千万不要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千万不要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二手房可以买卖,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4、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