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直到《公司法》出台后,全资子公司才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司类型。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多样,必须满足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设立该公司。那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来为您解答。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 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 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禁止性规定

1、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由于近年来国家放开了对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限制,使得建立全资子公司的人数增长。您设立全资子公司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满足其设立的条件,一步步按照流程来设立。设立子公司必须要经过国家的授权才能进行,否则不行。国家对该方面的要求较高,您应尽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的相关消息,您如若还有疑问敬请咨询,将有专人为你解答。


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有目的的选择一些企业进行吞并,从而壮大自己。企业并购也是需要讲究方法的,不同行业的企业涉及的业务板块不同,采用的并购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股东对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在决定投资公司的时候,就必须要各方面考虑清楚。既然已经决定投资公司并且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自然股东在出资方面就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甚至有部分股东在出资以后想要撤回出资,公司法当中对此倒是也有规定。那么,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生老病死在日常生活当中是谁都没有办法逃脱的,如果公司法人死亡的话,按理来说必须依法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申请变更,变更公司法人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多久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协议由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双方签订,其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约定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否则,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为某种行为构成合同法上的违约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显名股...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许多公司都有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中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策有参与权,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股东大会可以可以作用董事,也可以解聘董事。那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则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当中的有些条款是专门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说的,犯罪主体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比如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这些,这些都是属于刑事犯罪。尤其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话,这过程当中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无法弥补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1、关注并购公司的所有人逐步了解并购来的公司的所有各个方面,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仅仅要与这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打资产,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与公司里的所有员工打交道。这样会有助于你在并购了该公司之后继续控制这家公司,并帮助你决定你可以与这些公司的哪些部门展开密切合作,并注意避免一些问题。如果必要的话,还要找到一种方法,与公司联合创始人分担任务,这样...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是什么海外并购是我国企业对外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有重要影响。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面临诸多风险。下面我们从海外并购的含义入手,具体讲一讲企业海外并购的含义及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海外并购?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整个。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一、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