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一、何谓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的交易架构有哪些?
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
1、PE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
2、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
3、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
4、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推测。
三、为什么在并购交易中会大量运用并购贷款?
为并购交易提供信贷融资是国外银行一项常见的重要业务。商业银行在投行的牵头下加入银团贷款,有的银行则在提供贷款的同时,直接担任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参与交易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来说,并购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由于并购贷款的特殊性,其回报往往比一般贷款要高。
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再发展下去,减少息差的业务,增加收费类收入是重要战略。故此,不少商业银行都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把核心竞争力从资产负债表的竞争转为以人才、服务团队的竞争。并购贷款正好一次性为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的综合方案。最后,银行也希望透过开发发放并购融资的资金,把资产从传统的跟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跟客户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分散至其他的经济领域,包括跨国并购的本、外币贷款,丰富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系统风险。
综上所述,银行推出的并购贷款对于缺乏资金的并购方来说,无疑是一剂良药。并购方凭借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收购的目的。此外,从银行拿到的并购贷款利率通常比较低,可以为并购方降低并购业务的成本。对于银行来说,这种贷款属于优质贷款,也乐于发放。



相关内容:

·关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
    关于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要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妻双方...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 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仅有不动产已经被多家公司查封。在研究执行对策时,我们决定从债务人公司的股东入手,并着手开始调查债务人的工商档案。经查发现一价值线索:债务人属有限责任公司,其最大股东曾在2008年对债务人减少注册资金6000万,且该减资行...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尤其是当此项债务可能是一方在结婚前所借的情况时,他们更搞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偿还了。那在法律上,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


·被处以行政拘留要罚款吗?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公民的行为约束力也不断提高。行政拘留做为对公民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种治安处罚已经屡见不鲜,那么行政拘留要罚款吗?答案是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合并处以罚款。具体情况由我来给您介绍一下。一、行政拘留要罚款吗?行政拘留是可以同时处以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欠债还钱可谓天经地义,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您都很痛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赖账的现象时常发生。当我们遇到欠债不还往往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当我们采取诉讼的时候,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调解、判决或者裁定,有些人仍然不履行其义务。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希望能帮助您。一、概念介绍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离婚后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后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离婚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是平均为主,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常的情况下是要夫妻双方平等分配的,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在这个家庭中主要的生产和生活以及这个家庭的经济来源的等等的情况去处理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可能夫妻双方之间会有一定的不同,但是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在这个家庭中是属于夫妻双方个人的专属的财产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


·离婚有负债的怎样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
    离婚有负债的怎样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决: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


·股东欠债会查封公司吗?
    股东欠债会查封公司吗?个人债务不能直接查封公司财产,但其在公司的股份可能会保全。法人个人欠债,法院冻结公司账户的,公司可以依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责任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因为股东欠账而查封公司的资产,法院唯一能够查封的是那个股东的股权。个人债务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运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人,即是指持票人,是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那么相应的票据债务人则享有抗辩权。抗辩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而存在的,以此来对抗债权人所提出的请求。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呢?让我们根据票据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解读一下。 一、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 (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


·新婚姻法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代表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也标志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双方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那么,对于一方死亡的情况,《民法典》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呢? 一、配偶去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


·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
    民间借贷也就是非金融机构的借款,普遍体现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等。由于民间借贷不像银行借贷那样有很多法律条款的约束,也就导致民间借贷存在不少的风险。具体来说,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呢?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民间借贷中的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