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么? 一、何谓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的交易架构有哪些?
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主要是用于并购有控制权的收购项目,适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构:
1、PE收购:大型股权并购基金一般都会利用利息节税收益来增加交易的回报。由于基金主要是从事投资活动而不是经营活动,基金本身是无法申请并购贷款,就算贷款也不能抵免税负,但透过专业的安排交易架构,PE所投资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请并购贷款,也可以以税务筹划,利用利息抵税。
2、MBO/LBO:从MBO本身的动作模式、特点和作用来看,如果交易及后继整合重组方案设计得当,由管理层作为发起人成立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债权(银行并购贷款、发行债券)融资。
3、RTO,反向收购:即通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上市公司对其反向收购,以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并购交易角度来看,反向收购的两阶段都是以实现控制为目的。
4、大股东增持:在国外,大股东的持股往往是市场用来推测未来股价表现的重要指标。观察大股东用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来融资进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东对后市的企业回报与资金成本的推测。
三、为什么在并购交易中会大量运用并购贷款?
为并购交易提供信贷融资是国外银行一项常见的重要业务。商业银行在投行的牵头下加入银团贷款,有的银行则在提供贷款的同时,直接担任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参与交易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来说,并购贷款不同于普通贷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的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由于并购贷款的特殊性,其回报往往比一般贷款要高。
而且,中国商业银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再发展下去,减少息差的业务,增加收费类收入是重要战略。故此,不少商业银行都大力拓展投行业务,把核心竞争力从资产负债表的竞争转为以人才、服务团队的竞争。并购贷款正好一次性为客户提供商业银行跟投资银行的综合方案。最后,银行也希望透过开发发放并购融资的资金,把资产从传统的跟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跟客户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分散至其他的经济领域,包括跨国并购的本、外币贷款,丰富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系统风险。
综上所述,银行推出的并购贷款对于缺乏资金的并购方来说,无疑是一剂良药。并购方凭借并购贷款可以收购资产,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收购的目的。此外,从银行拿到的并购贷款利率通常比较低,可以为并购方降低并购业务的成本。对于银行来说,这种贷款属于优质贷款,也乐于发放。



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法律规定欠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算是共同的债务。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样的,其还款的种类也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等额本息还款与等额本金还款。通常大众更容易接受等额本息还款,那么如果拥有能力,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呢?在搜索资料后,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果,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定义 等额本息还款,也称定期付息,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把按...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债券的利...


·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
    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 成都贷款担保公司有很多,如何选择一家合法的担保公司确保公司资金账户的安全呢?这其中有不少的学问噢,如果选择不正规的担保公司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资金链崩溃,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如何选择成都贷款担保公司,希望对您的选择有一定帮助。 一、成都贷款担保公司的信誉、规模 一般来说,较大的担保公司机构有着成熟的内部机制和运营经验,抗风险的能力较强,而担保公司的资本状...


·生前借出去的钱算不算遗产?
    生前借出去的钱算不算遗产?生前借出去的钱算遗产,这是属于债权中的一种,属于遗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公司借条上盖章用财务章还是公章好一些?
    公司借条上盖章用财务章还是公章好一些? 一、公司借条上盖章用财务章还是公章好一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外行使权力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需加盖公章而财务章;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的,而有少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估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的,而有少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估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一般欠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一般欠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条。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遇到欠钱的情况时,需要尽量根据情况判断是写借条还是欠条,切记不要随意写,以免自己的债权难以得到保障。比如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方面来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债务人死亡利息怎么算?
    债务人死亡利息怎么算?债务人死亡利息也是需要计算的,具体方式有:(1)定期计息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2)逐笔结息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二、法院规定的利息上限是多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债权人,会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向其发出催款函。那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呢?由于催款函的形式不同,所以它的具体内容肯定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过即便如此,它们在注意事项上亦是差不多的。那一般情况下,制作催款函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主要有: 1、便函式 以信函的形式写作。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