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报案地点是法院还是公安部门? 重婚报案地点是法院还是公安部门?都可以的;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
·违法强征土地怎么维权? 违法强征土地怎么维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同,违法强征土地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征收人遭受到非法强征土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我们国家的土地一向都是说归国家所有的,老百姓只是享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力,或者也可以是以向政府购买的方式来获去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证明了你对于这一片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共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身边的很多朋友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并没有进行特别的重视,事实上这样讨省事儿的做法是非常不利于自己在今后在出让时维权的。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 ...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现在您对买房子很是积极,有的是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那么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时,由于您平时可能对国家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以至于会手足无措,不知道哪些该办理,哪些又不能办理,例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这一问题,下面是对这一问题解答。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名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一、闲置土地的定义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二、闲置土地...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日即为终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补偿标准:耕地:41400元/亩;菜地:49680元/亩;果园:45540元/亩;茶园:45540元/亩;精养鱼池:45540元/亩;林地:28980元/亩;未利用地:207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红塔镇、白河镇。补偿标准:耕地:36300元/亩;菜地:43560元/亩;果园:3...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5年吗?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承包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原则上来说,30年内不能调整承包的耕地。当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并不是一概禁止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承包地。调整承包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出现了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而不能是人口增多等自然、可预见的原因;②仅限于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
·无证驾驶异地怎么处理 异地无证驾驶的,驾驶人应当在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无证驾驶将被处罚款200到2000元,并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也就是说无证驾驶不同于其他的违章行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只能当事人自己前往办理没因为还涉及拘留和扣车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
·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其实市场上很多的大型店面都是由专门的开发商修建的,然后以对外租赁的方式租赁给各位商户,这种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为40年。因此开发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年限的使用权问题,自然就需要知道国家对此规定的相关政策。那么,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