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一、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怎么约定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约定还款期限的,应把时间写清楚。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做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
“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计算
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在民间借贷中有几个内容是特别重要的,因此也就需要当事人在进行约定的时候最好约定清楚。其中,要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民间借贷的还款期限的话,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而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需要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



相关内容: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
    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 借款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各种作法都能说出一定的道理。我们认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独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不是必须对方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1、正常情况下应当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属于房主的拆迁补偿。2、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他人冒名诈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3、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另一方领取,需要到法院诉讼处理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后,补偿款问题自然随之解决。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债权债务的管辖如何确定?
     我们最常见的债券债务关系就是合同的借贷,这个是最直白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关于债权债务的管辖如何确定,关于民事类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也是民诉法中很重要的内容,借贷合同的管辖权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


·同一违法行为能否罚款两次
    同一违法行为能否罚款两次?不可以,同一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不同的客体,违反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或者法规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都有处罚权。这种情况是法律规范之间的竞合问题。如果按照所有触犯的法律规范分别实施处罚,就会造成重复处罚和处罚过重。【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
    恶意离婚逃避债务合法吗?恶意离婚逃避债务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夫妻为了规避该债务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该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约定只对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如果属于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约定中对债务的承担属于无效条款。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事实上,借助离婚的作法恶意逃避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首...


·民间借贷3分利息合法吗?
    要跟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借贷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


·中断诉讼时效债权公告可以吗?
    中断诉讼时效债权公告可以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即“十二条”)第10条规定:“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行为,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4、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有明确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的行为,说明借款行为未生效,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判决处理,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与对方协商。可向对方问明情况后,与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二、借条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