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约定而成,高低都有;
2、高出央行基准利率四倍的,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一定要签订贷款协议(合同);
4、合同内容包括姓名、日期、利率、违约责任等,最好找网上的范本来签订;
5、一定注意不要写错别字;
6、民间借贷涉及到高利贷的(利率高于央行基准利率四倍)有一定的风险,您要谨慎操作。
二、借款人还款时应注意什么
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这点对出借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即出借人必须把借款提供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借款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权书委托借款人将该还款交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账户。借款人切勿仅凭出借人的口头指示将借款还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户头。切记,如果借款人没有“还对对象”,那么该笔债务很可能并没有“还清”。
但是,借款人将还款直接交给出借人配偶或者打入出借人配偶的账户,如果是小额借贷,根据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规定,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大额的借贷,是否适用夫妻日常生活代理权则不无争议,风险还是比较大。
三、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
也许有人说,借钱出去,当然有欠条了。其实,现实中,很多人因碍于亲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条。如何处理人情世故问题呢?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出借人确有个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可以考虑以下途经:
1、通过银行转账。
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下的账户,那么这个记录将被银行记录。如果产生纠纷,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过银行打“账户流水”的方式收集书面凭证,用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另外,万一借款人遗失了欠条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单的方式收集凭证。
2、录音取证。
钱是通过现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没说不还,还款日期没有着落。怎么办?这个时候,出借人手上没有欠条凭证的话,应当考虑录音了。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出借人通过电话催促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很容易在电话里承诺借贷关系。这样,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所谓民间借贷,也就是不通过正规贷款机构的私人借贷。民间借贷双方一定要了解私人借贷应注意什么,避免借贷过程中发生纠纷。借款人还款时也可能发生纠纷,不是把钱给了出借人就可以的,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就纠纷,还是要在还债之后,及时的对之前出具的借条等作出处理。



相关内容: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 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深入,企业兼并重组日趋活跃。但是在企业并购的实际过程中,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 二、并购贷款比例从50%提高到60...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


·公司倒闭欠款要还吗
    公司倒闭欠款要还吗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清偿顺序 2007年起,《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破产部分已被修订; 《企业破产法》 (2007年...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催讨欠款的法律技巧有哪些 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这个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还不还款的话,可以由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当然要有这样的效力,还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 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


·贷款诈骗罪该如何进行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


·个体户无照经营罚款多少
    个体户无照经,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无照经营者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国家规定无照经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个体户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可以去法院诉讼或者私底下找股东进行协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


·借贷利息达到多少构成高利贷
    借贷利息达到多少构成高利贷民间借贷中很容易出现高利贷的情况,因为一旦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息过高,那么就会构成高利贷。而在我国对高利贷是不保护的,因此进行借贷一定要注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那通常借贷利息达到多少构成高利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借贷利息达到多少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
    公司股权转让款收据是否需要公证? 一、办理股权转让公证的情形 股权转让是指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公证。但以下情则需要采取公证来规避风险(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在外地亦可):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