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征地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二、报批基本流程
征地申请①→政策审查②→勘测定界③→发布征地预公告④→征地调查⑤→社会保障情况调查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⑦→组织征地听证⑧→征地报批⑨→缴纳报批费用⑩
报批流程详解
1、征地申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2、政策审查: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勘测定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4、发布征地预公告: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5、征地调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6、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7、社会保障方案审查: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国务院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
8、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
9、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10、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政府征地是为了城市的发展与扩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使得更多的农民进城,促进城市建设。我国对于政府征地有着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从提交申请到报批费用,每一步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征地调查确认的程序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您交代清楚了,无论您是征地者还是被征地者,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大理州祥云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祥云县区域内坝区,平均补偿标准:47559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祥云县区域内工业园区、山区,平均补偿标准:36977元/亩。  ...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具备相当大的公信力,办理很多事情都需要用到这个证件。那么,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详情见下文。 一、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


·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是在我国07年出台的物权法当中正式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的,如果自己使用的土地使用发现只有59年的期限了,那么这种性质的土地应该就是住房用地的,除了住房用地以外,其他性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可能有长达59年这么长的时间的。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土地使用年期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在这里首先强调一下一个观念、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所有权作为个人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的,因为我国是土地属国有或集体所有。所以我们一般人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同时土地使用权也不是没有期限的,一般都会有期限。那么土地使用年期买卖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商品房买卖契约中的土地使用年期买卖条款有何法律意义?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一般都在第2或3款中明确指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有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4)印花税按0.5‰征收。 【注:(3)、(4)所指的房价是指成交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征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


·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很多普通民众可能自己以前从来都没有对于自家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有效日期太过于留意的,可是对于很多企业家和投资者来说对很多证件上面的有效日期都是非常的敏感的,因此也有很多人其实都特别的关心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首先,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买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买的:1、对于不完整产权的房屋是绝对不能买的;2、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3、房屋的产权是私有的,一直到产权灭失的一天,房产证为全国统一的《房屋使用权证》,上面不会载明房屋的期限的,只会载明土地使用年限;4、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分为集体和国有两种;根据使用性质又分为商业、居住、综合三种。开发商说土地没有期限是不对的。商业土地的使...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一、案情简介 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2012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


·哈佳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哈佳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对于建设高铁而进行的征地是不是属于国家的道路方面的征地,其实不管是高铁还是省道、国道都是属于国家的道路工程,都是关乎人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部分,可以说如果因为建设高铁而进行了征地的话,同样可以按照标准得到补偿,那么哈佳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园,因此搬迁户与拆迁方之间会出现好多纠纷和摩擦。那么出现纠纷和摩擦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为您讲解一个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 一、案情介绍: 其于2004年左右从同村居民处购置一地块(持有国土证书)并修建了面积500余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居住、租赁及开设企业...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贵阳地区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贵阳地区是怎样的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