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
甲方(出借人):×××,地址:××××××
乙方(借款人):×××,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年××月××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元整(小写:¥××元整)人民币。
第四百六十四条、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亩,位置的土地作价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八条、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为了确保双方合同的契约精神不受侵犯也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中一定要详细的规定好违约责任,对双方都能起到约束作用。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内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就可凭借此合同将债务人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收归己有。



相关内容: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由...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总是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一些纠纷和矛盾,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矛盾,您在解决过程当中千万不可以冲动,实在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我的法院进行判决。即使针对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发生了纠纷,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一、我国法院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可以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文书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


·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正常
     我国在房产方面的一些政策本来就是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而且现在楼市内部环境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而有些人是稀里糊涂的买了房子以后才发现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本站平台要告诉您的就是,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其实是不合理的,如果我们购买的是正规的二手商品房或者一手商品房,都应该是有土地使用证的。 一、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正常? 正常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证,土地证没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办不下...


·农村宅基地子女继承协议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子女继承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配协议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原身份证号码: 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遗产(房产)尚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三个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


·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怎么算的? 一、北京大兴区征地补偿费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


·我国没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吗
    我国没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吗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还有就是城镇用地是国有土地。一般使用国有土地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不过,由于农村用地和城镇用地是不一样的,农村的土地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没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吗? 一、我国没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吗? 1、有,农村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权归村集体,村民只...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您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的,自己在当时想的是承包了一块土地的经营权的,那么自己没事就能自己种植有机蔬菜和水果但是后来发现自己几乎没有时间去管理就想将其转让出去了,那么在此您一定需要一份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


·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8年了,该怎么办?
    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8年了,该怎么办?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还是比较严格的,在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上,标明使用我们国家的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当然这个土地不止指的是一些工程用地,也包括我们的住房。那么,如果只剩土地使用年限48年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


·异地取保候审困难吗
    符合条件者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在农村开荒地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荒地被开发的价值是不大的,而且任何投资者的心态都是希望通过开发相关项目以后尽快的回收本金并且盈利,可很明显的相比使用一般的土地,开发农村的荒地这前期需要耽误的时间就非常多了,投资成本也会加大。但是有人针对荒地开发所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农村开荒地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在农村开荒地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村民开荒地征地有补偿。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