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条件应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欠缺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现行法规对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主要有三项要求:
1、竣工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作为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书”成为交付的法定条件应当没有疑问。
3、基础生活设施应当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了商品现房销售的条件,其中,“(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现房是指已经竣工、可以马上交付使用的房屋,现房销售的条件,也就是房屋交付的条件。从法理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商品房如果不具备基础的生活配套设施,就不能正常使用,也就不能达到合同目的。虽然这个《办法》只是建设部的规章,但这一规定符合法理与善良风俗,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和减少纠纷,故应当作为交付条件之一。
除去以上条件外,法律法规没有其它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有的地方,以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设定了新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如天津市的法规与上海市的规章都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取得政府颁发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或者《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这样的规定,由于不属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最多只有行政管理的作用,而不能影响民事行为的效力。
二、房屋交付时应到达什么标准
交付标准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时所应达到的状态。
其内容可以包罗万象,质量、环境、配套、装修、品牌、型号,都可以自由约定。交付时买受人据此进行查验,未按标准履行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房屋交付使用。因为,在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经满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对交付标准的违反,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完全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
现实中大量的交付纠纷,并不是由于不符合交付条件,而是对是否符合交付标准存在争议。本来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解决的问题,买方却以拒绝受领来维权,这就大大增加了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只有将交付条件与交付标准明确区分,才能看清问题的不同性质,不满足交付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而不符合交付标准的,不影响交付,只承担违约责任。明确了这样的规则,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维护市场秩序都有积极的意义。
实际进行房屋交付的时候,除了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付标准之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格外约定交付的条件,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做出的约定,那么就必须要符合了之后才能进行实际的房屋交付。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关于非机动车醉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可以按标准进行索赔。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你,制作认定书。如果车是有保险的那也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一边保险公司确定车辆的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可以通过协议、调解、诉讼的程序进行。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肇事司机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判刑的标准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死人了判刑的标准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定罪标准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


·一、交通事故用进口药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用进口药赔偿吗?交通赔偿不存在什么自费药、只要是用于伤者的费用,最后都是按照事故比例进行赔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
    已经被法院确定为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不是拘留几天就能放出来的,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了,而且您也千万不要将刑事拘留和量刑以后的坐监狱看为一个性质的,判刑和拘留这是完全不相等的两种性质。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的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
    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 一、车辆违章网上怎么交罚款? 1、到地区各工商银行网点,凭交通卡,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 2、登录地区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选择“网上缴费”,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去操作即可。 三类罚款可网上缴纳:目前,可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共有三类,一是记录在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驾驶人在当地交通违章开具的纸罚单,三是对当地牌照车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 ...


·昨晚喝酒今天下午开车算酒驾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头一天喝得比较多,我们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得歇24小时,这样稳妥一点。一般24小时以后不太会出现问题。目前尚未发现饮酒24小时后被查出酒驾的案例。随着醉驾入刑和警方的严厉查处,饮酒后立即驾驶车辆的现象明显减少,但多数人对饮酒后间隔多长时间再驾驶机动车并没有正确的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交通事故认定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由公安交警大队做出相应的责任认定,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可能认定一方没有责任,那这时交通事故认定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什么明显区别? 车辆质押担保合同和一般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担保的标的不同。的标的是特定的一项或几项债务,该项债务在担保合同成立时就已存在并特定下来。而抵押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特定的债务的担保。在合同成立时,仅对债务的范围作了确定,而该债务并未实际发生或尚未具体固定。 二、担保数额不同。的债务是特定的,但其数额一般先不确定,也属无限额的约定。而抵押所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