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如果被泄露,轻则会受到各种电话的骚扰,重则遭受诈骗,损失财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如果将公民的信息非法泄露,情节严重的,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现实中,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往往使普通民众难以界定。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刑法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二、非法手段的认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是该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要素。何为“非法获取”?法条采用了枚举加兜底的方式表述。
“窃取”的特征在于利用权利人不知,秘密占为己有;“其他方法”法律无法穷尽,但应当与窃取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适用同一刑法评价标准。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一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二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三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三、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综上所述,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的情形可以从犯罪主体及犯罪手段,情节是否严重这三个方面来考量。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的信息被泄露的情形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泄露行为都会构成犯罪,个人平时应管理好个人的信息,以防被他人非法获取,使自己遭受损失。



相关内容:

·非法集资诈骗罪可以减刑吗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不择手段,违反法律,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诈骗、非法集资。像这样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迟早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我国刑法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集资诈骗罪和其他罪行有什么特殊区别吗?集资诈骗罪可以减刑吗?下面请看详细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1、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


·传销组织中的财务会被判刑吗
    如果没有参与组织传销活动就不会被判刑。一般而言传销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


·贪污贿赂罪罪名包括哪些
    贪污贿赂罪罪名包括哪些? 贪污贿赂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八章,根据该章规定,贪污贿赂罪的罪名有: 1、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贪污罪; 2、第三百八十四条的挪用公款罪; 3、第三百八十五条的受贿罪; 4、第三百八十七条的单位受贿罪; 5、第三百八十八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行贿罪; 7、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8、第三百九十一条的对单位行...


·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


·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涵义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后,会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但是在审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不稳定或者精神错乱时如何处理。很多人想知道会不会对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我国刑诉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鉴定,以利于执法办案。那么,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有哪些涵义??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根据上述规...


·什么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下列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只要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销售的,就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4)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诈骗在生活中已经很常见,随着信息交流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图谋不轨的人用尽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产,企图不劳而获。诈骗包括电话诈骗,信息诈骗,丢包诈骗和封建迷信诈骗等。诈骗罪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比如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那么,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


·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法律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


·聚众赌博最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聚众赌博最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赌博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上对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没有明确的规定, 认定犯罪中止如下: (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三)逃税罪的客观要件 行为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