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是为了对实际造成的损害、产生的问题作出处理。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处理。那么这时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很多当事人都急于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是一定就会产生纠纷,若当事人能够对赔偿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处理起来就比较快。当然若真的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准确的说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保险公司对于车主的赔偿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地区不同,事故赔偿的标准也不同,那么2018交通事故理赔标准都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一般包括人身,财产及精神等方面的损失、损害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一般需要由法医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


·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若是交通事故发生伤亡,甚至是死亡那么就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了。那么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赔偿?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下文是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


·一、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赔偿方式是具体确定一下损失的金额,包括误工费用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相加完毕之后,按照双方的具体的责任比例进行相乘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需要接受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还要接受记3分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对的将会是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醉驾都会依法来进行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人均收入乘以20乘以0.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明白谁有资格分配,然后再考虑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谁有资格分配?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一顺...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
    当开车,车子遭遇了车祸, 报案之后对方被定为全责方,但当你给肇事司机打电话要求赔付维修费的时候,对方却迟迟以各种原因不愿意赔偿。此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讲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


·一、租赁汽车交通事故运营赔偿怎么计算?
    一、租赁汽车交通事故运营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 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罚?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吊销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同时处以拘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二、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


·被起诉后名下的车能过户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冻结车辆,则车辆不能交易过户;如果未通知,则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